江西水泥: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2012-01-19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江西水泥 公告编号:2012-04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溪水泥)与贷款人
景德镇农商银行涌山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景农
商行流借字第 33019201102013),借款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间
为二年。因银行信贷工作的需要,公司与景德镇农商银行涌山支行签
署《保证合同》(2011 景农商行保字第 33019201102013),为锦溪水
泥提供保证担保,同时锦溪水泥与景德镇农商银行涌山支行签署《最
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11 景农商行高抵字第 33019201102013),
为上述债务提供资产抵押担保。上述事项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五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由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相关公司基本情况
1、锦溪水泥于 1999 年 5 月成立,公司注册地:江西省乐平市涌
山镇;法定代表人:叶青 ;经营范围:水泥的生产与销售;水泥制
品加工、销售;水泥灰岩生产开采。
锦溪水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94,248.77 万元,负债总
额为 52,187.94 万元,净资产为 42,060.83 万元,营业收入为
64,951.15 万元,利润总额为 11,220.22 万元,净利润 10,301.82 万
元。
2、各方主体的股权结构图
1.40%
公司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50% 50%
40% 南方万年青 叶青
50% 10%
锦溪水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抵押人: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景德镇农商银行涌山支行(乙方)
合同名称:《最高额抵押合同》
编号: 2011 景农商行高抵字 33019201102013 号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1、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
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法律服务、评估、登记、
保险、保管、鉴定、公证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1.2、抵押物在债权存续期间,抵押物应该由甲方保管。甲方有
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1.3、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该履行本合同,任
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的,应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
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4、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保证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景德镇农商银行涌山支行(乙方)
合同名称:《保证合同》
编号:2011 景农商行保字 33019201102013 号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2.1、本合同为最高额保证,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
下列债权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2、保证范围: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法律服务、评估、登记、保险、
保管、鉴定、公证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2.3、保证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4、争议以及解决方式:协议产生的纠纷和争议,由债权人所
在人民法院管辖。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提请 201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
的议案》,锦溪水泥借款伍仟万,主要为锦溪水泥生产流动资金所用。
锦溪水泥的另一股东为自然人股东,没有提供反担保,为化解和防范
风险,锦溪水泥为借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为止,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仅限于母公司为子公司、子
公司为母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之间)总额是 194,881.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49%,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合同;
2、公司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