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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西水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3-04-25  

						                                                 中 磊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ZHONG LEI CERTIFIED
                                                  地址 (Add):北京丰台区星火路 1 号昌宁大厦 8 层                     PUBLIC ACCOUNTANTS
                                         电话 (Tel):(086—010)51120372 51120373          51120375
                                         传真 (Fax):(086—010)51120377     邮编 (Post ): 100070           A d d: Changning Building Xinghuo Road
                                         网址: www.zlcpa.com.cn      邮箱 (E-mail):zl-cpa@263.net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3)中磊(专审 A)字第 0172 号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水泥)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江西水泥董事会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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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江西水泥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舒佳敏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丽娟

                                                                                                         二 O 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