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水泥: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6-05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江西水泥 公告编号:2013-17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2013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 年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并在 2013 年 5 月 1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8,909,579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
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
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 6 月 19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3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 6 月 19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56 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六、 咨询机构:
咨 询 地 址 : 江 西 省 南 昌 市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京 东 大 道 399 号 公 司 证 券 部 ;
联系人:方真 李宝珍 ; 咨询电话: 0791-88120789; 传真电话:0791-8816023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