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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西水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4-03-3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 信 审 字 [2014]第 6-00017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14]第 6-00017 号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

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舒佳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国平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