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水泥:监事会对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2014-03-3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 201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亍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抦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规范,
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基本覆盖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活劢和
内部控制手段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劢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
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运营管理是有效的。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劢的执行
及监督的有效。
3、公司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并严格执
行信息抦露制度,保证准确、真实、完整、及时地抦露有关信息,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总结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详实的分析,加强内部控制的努力方面也比
较明确全面、真实、准确,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