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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西水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总结报告书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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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6774000
年报披露时间        2014 年 3 月 31 日
申报时间            2014 年 4 月 8 日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
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5 楼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5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晓东
联系人                          熊丹、张树敏
联系电话                        075582492210、07558249200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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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789
注册资本                   408,909,579 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
主要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 399 号
法定代表人                 江尚文
实际控制人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方真
联系电话                   0791-8812078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2 年 10 月 17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2 年 11 月 15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                       -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情     况

1、保荐机构及保荐   (1)尽职推荐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代表人对发行人所    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
做的主要保荐工作    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
                    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
                    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计划,
                    并进行了以下工作: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内
                    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发行人及时、完整、准确进行信息披露,审阅部分信
                    息披露文件;督导发行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保证关
                    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持续关注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等事项;对发行人进行了 2 次现场检查,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培训;及时向深交所报送持续
                    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3)年报披露情况: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能够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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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情     况

                    格式规范,内容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发行人
                    2013 年营业收入 6,179,002,210.01 元,较 2012 年增长 32.64%;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8,394,096.23 元,较 2012 年增长 130.14%,经营状
                    况良好。
2、发行人配合保荐   (1)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本保荐机构及其
工作的情况          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
                    件、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本保荐机构的尽职核查工作,为本次
                    股票发行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2)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
                    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对外信息披露;重要
                    事项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要求
                    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了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及时对有关重大
                    事项提出建议和发表专业意见。
3、发行人聘请的中   (1)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作的情况            (2)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
                    时出具专业意见。
4、其    他         -



五、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

生的重大事项


    无。


六、其他申报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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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4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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