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江西水泥:独立董事意见2014-11-08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阅读了公司提
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4 号》第 6 问规定,将超

额亏损的会计政策修改为“无论公司章程或协议是否规定少数股东承担超
额亏损义务,都将超额亏损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是符合财务报告信息披露
的相关规定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业务范围造成影响,不
会对公司的损益造成较大影响;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修
改该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