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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年青:独立董事关于江西天峰建材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5-27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江西天峰建材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

了《关于江西天峰建材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拟由子公司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收购江西

天峰建材有限公司 65%股权事项,在本次收购事项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前,江西天峰建材有限

公司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在拟签署的收购协议中,从付款方式、履约责任中对该担保行

为进行了约束并要求担保对象进行反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5%,公司

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收购形成的对外担保事项。

    根据审慎性原则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天峰建材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