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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年青: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5-12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0-27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分派方案审议情况
    1、2020 年 4 月 17 日,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并在 2020 年 4 月 1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是: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97,373,67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R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0000 元;持有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要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
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456                     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 399 号万年青科技园 225
室
     联 系 人:彭仁宏    易学东
     咨询电话:0791-88120789
     传真电话:0791-88160230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