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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年青: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6-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关于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具体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该事项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


           郭华平          郭亚雄          周学军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