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30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根
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补选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及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等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
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陈文胜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符合
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
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我们同意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独
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 6 个月。此事
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法律法
规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73,455.8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独立董事:
郭华平 郭亚雄 周学军
2020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