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万年青: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19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0-52

     债券代码:127017             证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8日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8月18日9:15至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公

司二楼205室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林榕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0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人,代表股份359,617,231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45.100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

所持(代表)股份为339,578,5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5871%;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20,038,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1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20,038,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131%。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部分董事以

远程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总体审议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全部议

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2、提案逐项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59,485,53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4%;

    反对 13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0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28%;

    反对 13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7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58,726,8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4%;

    反对 890,4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48,2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565%;

    反对 890,4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3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彭亚威、李楠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