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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年青: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0-59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三)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

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

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和非生产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

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二)违

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存在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

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二)本次发行

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对已发行的
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

状态;(四)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债

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

提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不是失信责

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

机构,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