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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年青: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1-17

     债券代码:127017             证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2日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4月22日9:15至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公

司二楼205室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林榕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7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8人,代表股份 350,141,226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43.910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

人,所持(代表)股份为340,897,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514%;本次会

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9,243,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92%。

                                       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 10,562,6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6%。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总体审议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全部议

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2、提案逐项审议情况:

   (1) 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350,072,0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2%;

   反对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93,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9%;

   反对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350,072,0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2%;

   反对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93,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9%;

                                    2
   反对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 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350,072,0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2%;

   反对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93,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9%;

   反对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 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 350,072,0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2%;

   反对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93,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9%;

   反对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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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49,862,6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4%;

   反对 27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1%;

   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84,0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24%;

   反对 27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34%;

   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50,072,0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2%;

   反对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93,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9%;

   反对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弃权 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50,131,1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

   反对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4
   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2,5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4%;

   反对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江楚填、蔡昌盛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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