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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年青: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2022-01-12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2-02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银行反馈回
来的借款、担保合同材料,具体如下:
    2021 年 12 月崇义祥和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赣州支行借款伍佰万
元,合同编号为 0712370 号,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止。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编号为:0711901-001。
    2021 年 12 月瑞金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赣州支行借款伍佰万元,
合同编号为 0712372 号,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止。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为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
同编号为:0711907-001。
    2021 年 12 月赣州于都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赣州瑞金支行借款壹
仟万元,合同编号为 791XY2021020154 号,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24 日止。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为该借款
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791XY2021020154。
    以上担保金额合计 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1%,上述
担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授权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 463,10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含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同)担保不超过

                                     1
180,000.00 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不超过 172,800.00 万元,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不超过 109,3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
资产抵押担保不超过 1,000.00 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47,973.48 万元。其中:公司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 46,673.48 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担保 41,400.00 万元,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 59,900.00 万元,公司或子公司以资产抵押担
保 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崇义祥和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 年 1 月 13 日;注册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工业园区鱼梁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杜恭贵;注册资本:壹
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崇义祥和万年青商砼有限公
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瑞金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8 日;注册地点:江西
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23 国道旁(瑞金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内);法定代
表人:杜恭贵;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
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瑞金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赣州于都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9 日;注册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罗坳镇步前村 323 国道旁;法定代表人:江鸿;注册资本:
壹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水泥制品生产和销售;混凝土机械设备租赁;道路普通
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赣州
于都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2
           (三)被担保人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被担保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崇义祥和万年青
                 67,951,806.96       30,370,328.54     37,581,478.42   96,649,475.59     12,318,797.76   10,435,337.30
商砼有限公司
瑞金万年青商砼
                 50,305,149.78       21,192,840.80     29,112,308.98   82,761,275.97     6,685,183.50    4,951,820.70
有限公司
赣州于都万年青
                 139,109,876.63      63,229,780.52     75,880,096.11   279,342,529.02    52,321,346.44   37,683,306.77
商砼有限公司




                           2021 年 1-9 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被担保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崇义祥和万年青
                 75,542,136.71       38,291,163.63     37,250,973.08     70,751,487.76 13,728,817.27      11,669,494.66
商砼有限公司
瑞金万年青商砼
                  64,678,109.60      33,859,384.05     30,818,725.55     49,241,290.34    5,227,936.80     3,706,416.57
有限公司
赣州于都万年青
                 147,203,602.63      80,255,444.01     66,948,158.62   205,916,801.97    41,526,795.86   31,068,062.51
商砼有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11901-001)主要条款。
               保证人: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1、被担保的主合同:被担保的主合同为北京银行与主债务人订立的编号为


                                                           3
0711901 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
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2、被保证担保的债权: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
(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
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仟万元)及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
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
元。
       3、被担保主债权的发生期间(债权确定期间):本合同第一款所述授信合
同项下可发生具体业务的期间,即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
       4、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间为主合同订立日起至上述授信合同和具
体业务合同下的最终到期日。
       5、保证责任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本合同
项下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交由本合
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11907-001)主要条款。
       保证人: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1、被担保的主合同:被担保的主合同为北京银行与主债务人订立的编号为
0711907 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
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2、被保证担保的债权: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
(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
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仟万元)及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
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


                                     4
元。
       3、被担保主债权的发生期间(债权确定期间):本合同第一款所述授信合
同项下可发生具体业务的期间,即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
       4、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间为主合同订立日起至上述授信合同和具
体业务合同下的最终到期日。
       5、保证责任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本合同
项下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交由本合
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书编号:791XY2021020154)主要
条款。
       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鉴于贵行和赣州于都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授信申请人”)签
订了编号为791XY2021020154号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授信协议》”)。
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以下简称“授信期间”)内,向授信申请人
提供总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授信额度(以下简称“授
信额度”)。
       经授信申请人要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授信申请人在《授
信协议》项下所欠贵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保证担保的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
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
人民币贰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
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⑴贵行根据《授信协议》
项下各具体合同发放的贷款本金余额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
履行金等。⑵贵行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
关费用。⑶就循环授信而言,如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
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
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


                                     5
息、罚金、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
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方式: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
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3、保证责任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
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
满后另加三年止。
    4、担保书的独立性:本担保书是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不受授信申请人与
任何单位/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授信申请人欺诈、重组、
停业、解散、清算、破产、合并(兼并)、分立、改制、营业期限届满等任何
变化而变化,不受贵行给予授信申请人任何时间上的宽限和延期或贵行延缓行
使依据有关协议追讨授信申请人所欠款项的权利而受任何影响。
    5、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本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
台法律),因本担保书所产生的争议及纠纷,保证人同意采取《授信协议》所
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授权公司经营
班子或总经理或总会计师签署有关文件、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借款和
担保主体、选择金融机构。本次担保是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担保事
项被担保方中小股东提供了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第三方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147,973.48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15%;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审批文件;
     2、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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