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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年青: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6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

     现场了解、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

     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

     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

     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

     况如下:
序                                                                      表决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号                                                                      情况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申请银行综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1                    第十次临时会                                        通过
         26 日                      (2)《关于收购子公司江西锦溪塑料制
                           议
                                    品有限公司 41.88%股权的议案》
                                    (1)《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1)《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 年 3 月   第八届监事会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2                                                                        通过
         26 日       第六次会议     要》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1)《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自
                                    我评价报告》
                                    (1)《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自
                                    我评价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第十一次临时                                         通过
        22 日                       及正文》
                         会议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第八届监事会   摘要》
     2021 年 8 月
4                    第七次会议决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通过
        23 日
                           议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1)《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2021 年 9 月    第九届监事会   案》
5                                                                         通过
        23 日          第一次会议   (2)《关于江西三环水泥有限公司资产
                                    处置及清算注销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一次临时会                                         通过
         2日                        及正文》
                           议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和发表意见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切实

    维护公司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

    能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

    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查阅

    公司资料,现场调查了解,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
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情况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方面依法运作情况进行

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运作规范,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决策科学合理,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按照规定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忠实履行诚信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之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地检

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

务状况良好。2021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2021 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

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生募集资金违规使

用、存放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该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的对

象、金额、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审查,认为:2021 年度,公

司发生的日常及其他专项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公

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过

程公平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五)关于对外担保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之间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09,873.48 万元,占归属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19%,

未超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90,300 万元担保限额。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

严格遵循有关法规要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不存在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

够保障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规范运行,能够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充分发挥管控作用,切实保障
了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政策进行,具有有效性和合理性。我们认为,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

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在公司发布重

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

2021 年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三、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度监事会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继续忠实勤恳地履

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

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制度,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

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公司

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

提升,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