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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年青:万年青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4-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年青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文奇                     联系电话:021-38676784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佳佳                     联系电话:021-3867678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其决议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其决议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其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1 月 26 日
                                            上市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的规
                                            范运行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存在部分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房产,公
司控股股东江水有限和间接控股股东建材集团于 2019 年 7
月分别出具书面确认及承诺:
    “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以及存
在的未批先建情形,不会对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生产经         是           不适用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若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因该等房产
未取得权属证书或因该等房产存在未批先建情形而被相关主
管部门处罚或给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带来损失的,由本公
司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
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           是           不适用
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
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
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违        是          不适用
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4.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江水有限和间接控股股东
建材集团已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除发行人、发行人之控股子公司外,承诺人及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
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包括但不限于自营、与他人共同
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相
同、相似的业务(以下简称“竞争业务”);承诺人与发行人
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除发行人、发行人之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以及承
诺人已向发行人书面披露的企业外,承诺人目前并未直接或
间接控制任何其他企业,也未对其他任何企业施加任何重大
影响;
      3、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合作或联
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采取
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业务
与发行人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是          不适用
      4、若因任何原因出现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来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业务或与发行人业务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的情形,则承诺人将在发行人提出 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
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
述业务;如发行人进一步要求,发行人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
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承诺人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
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人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
基础上确定;
      5、若发生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面临或可
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他商业机会,在
同等条件下赋予发行人该等投资机会或 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
权;
      6、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有
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
愿意就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
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5.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省投集团已出具了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为减少、避免及解决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本公司与万
年青之间的同业竞争事宜,本公司承诺:
    1、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属企业
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尽力避免发生与万年青的主营
业务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如发现任何与万年青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
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万年青,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新业务
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首先提供给万年青或其控股        是          不适用
企业。如果万年青放弃前述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可以自行从事、经营有关新业务。但未来
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万年青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
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可自行决定何时享有下述权利(同时
或择一均可):(1)一次性或多次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下属企业收购前述新业务中的资产和/或业务;(2)选择以
委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 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本公
司及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经营的与前述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
或业务。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长期、持续有效。
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万年青造成损失,本公
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江水有限和间接
控股股东建材集团已分别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
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承诺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
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在不与
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承诺人将
促使承诺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        是          不适用
与发行人进行关联交易时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
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发行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审核
手续,确保交易内容的合理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
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承诺人将不通过承诺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除发行
人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
益,不会进行有损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文奇                   杨佳佳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