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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年青: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2022-11-29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2-64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149876         债券简称:22 江泥 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银行反馈回
来的借款、担保合同材料,具体如下: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子公司赣州开元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赣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玖
仟万元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本次借款 1696 万元,合同编号为 0151000331-2022
年(开发)字 00145 号,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6 年。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
料有限公司为该借款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2022 年(保证)20221016 号。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子公司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向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借款壹亿元,
借款合同编号为公流贷字第 YDWNQ202210 号,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1 年。公
司为该借款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公高保字第 YDWNQ202205 号。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子公司南昌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
商砼”)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昌分行”)
借款贰仟壹佰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公流贷字第 ZX22000000409604 号,本合同
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1 年。公司为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公高保字第
NCWNQ202210 号。
    2022 年 10 月 28 日南昌商砼向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借款壹仟玖佰万元,借款
合同编号为公流贷字第 ZX22000000410720 号,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1 年。
公司为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公高保字第 NCWNQ202210 号。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景德镇东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

                                     1
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景德镇分行”)借款肆仟捌佰
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 HTZ360620000LDZJ2022N020 号,借款期限为 1 年。由公
司子公司江西乐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叁仟捌佰肆拾万元连带责任保证,由
自然人股东提供玖佰陆拾万元质押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
HTC360620000YBDB2022N00N 号。
    2022 年 10 月 12 日江西万铜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九江柴桑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九江柴桑支行”)借款贰仟万元,借款合同编
号为 HTZ360640400LDZJ2022N006 号,借款期限为 1 年。该笔借款以江西万铜环
保材料有限公司财产作为抵押担保(合同编号:HTC360640400ZGDB2022N004、
HTC360640400ZGDB2022N005)。
    2022 年 11 月 7 日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九江分行”)借款伍仟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
公流贷字第 DWNQ20221010 号,借款期限为 1 年。由公司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编
号为:公高保字第 DWNQ20221010 号。
    以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7%,上述担保经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授权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 2022 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 551,200.00 万元。其中:公
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含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同)担保不超
过 212,000.00 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不超过 156,500.00 万
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不超过 181,7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以资产抵押担保不超过 1,000.00 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56,137.09 万元。其中:公司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 46,101.09 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担保 41,500.00 万
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 66,536.00 万元,子公司以资产抵押担保
2,00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
    赣州开元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20 日;注册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东侧、富强路南侧;法定代表人:刘玮
华;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泥
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赣州开元万年青商砼
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 年 1 月 28 日;注册地
点: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禾丰镇;法定代表人:许鹏;注册资本:贰亿元整。经
营范围:熟料、水泥制造、销售;机电设备加工、制造、安装;石灰石开采(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西于都南方万年
青水泥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南昌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17 日;注册地点:江
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黄细龙;注册资本:肆仟
万元整。经营范围:预拌混凝土和干粉砂浆的生产;预制构件的生产和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昌万年青商砼有限
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景德镇东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18 日;注册地点:江
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陶瓷工业园区(洪源镇中桥);法定代表人:周绍良;注册
资本:壹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混凝土生产、销售、装卸。景德镇东鑫混凝土有
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万铜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6 日;注册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城门街道兴联村;法定代表人:吴龙;注册资本:叁亿元。
经营范围:环保建材、尾矿资源(不含危险品和限制、禁止经营项目)综合开发
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西万铜环
保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9 日;注册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爱民乡红岩村老村部;法定代表人:周帆;注册资本:肆亿
元整。经营范围: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道路硅酸盐


                                   3
             水泥、熟料的生产及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
             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
             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三)被担保人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2021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被担保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赣州开元万年青商
                   53,855,014.27     53,161,819.49    693,194.78    838,866.24      650,226.00       650,226.00
砼有限公司
江西于都南方万年
                   897,191,739.80     375,806,726.74 521,385,013.06 859,078,324.57 234,909,436.11 199,655,523.51
青水泥有限公司
南昌万年青商砼有
                   389,171,064.36 234,566,610.14 154,604,454.22 246,000,196.46 15,447,310.90 11,259,157.23
限公司
景德镇东鑫混凝土
                   164,463,908.27 93,484,916.94       70,978,991.33 209,052,830.59 26,430,715.27 19,719,729.07
有限公司
江西万铜环保材料
                   280,660,876.34 6,348,463.36        274,312,412.98 21,547,015.83 -17,968,610.25 -17,968,610.25
有限公司
江西德安万年青水 1,487,665,251.
                                     868,271,535.20 619,393,716.70 949,052,013.67 250,637,457.72 179,058,260.29
泥有限公司         90




                                                          4
                                2022 年 1-9 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
    被担保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赣州开元万年青商
                    67,106,749.31   67,898,382.48        -791,633.17   371,254.82      -1,484,827.95 -1,484,827.95
砼有限公司
江西于都南方万年
                    835,450,606.65 456,028,830.72 379,421,775.93 556,272,505.36 68,374,002.56 58,036,762.87
青水泥有限公司
南昌万年青商砼有
                    374,692,868.13 218,837,649.78 155,855,218.35 116,858,372.16 1,528,202.70            1,250,764.13
限公司
景德镇东鑫混凝土
                    208,391,037.08 119,545,081.94 88,845,955.14 171,065,117.04 23,356,461.47 17,866,963.81
有限公司
江西万铜环保材料
                    256,167,579.45 11,867,976.75         244,299,602.70 17,428,180.32 -30,012,810.28 -30,012,810.28
有限公司
江西德安万年青水 1,479,610,948.
                                    766,802,586.65 712,808,362.03 600,266,346.31 126,801,966.84 92,064,645.33
泥有限公司          6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签订的
             《保证合同》(编号:2022 年(保证)20221016 号)主要条款。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被保证的主债权: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赣州开元万年青
             商砼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签订的主合同(名称:《固
             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0151000331-2022 年(开发)字 00145 号)而享有的
             对债务人的债权;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2、保证方式: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
             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
             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
             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
             年。

                                                             5
    5、争议解决: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
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适用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二)公司与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
字第 YDWNQ202205)主要条款。
    保证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1、主合同: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签订的
编号为公授信字第 YDWNQ202205 号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
/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
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2、最高债权额: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壹亿
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3、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皆
含本日)。为避免疑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也指债权确定期间。
    4、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
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
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
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
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
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6、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法律的适用和争议的解决:双方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如选择仲裁的,应遵
守仲裁申请时有效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三)公司与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


                                     6
字第 NCWNQ202210)主要条款。
    保证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1、主合同: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南昌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公
授信字第 NCWNQ202210 号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
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
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2、最高债权额: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大写捌仟
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3、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皆
含本日)。为避免疑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也指债权确定期间。
    4、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
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
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
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
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
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6、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法律的适用和争议的解决:双方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如选择仲裁的,应遵
守仲裁申请时有效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江西乐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景德镇分行签订的《保证合
同》(编号:HTC360620000YBDB2022N00N 号)主要条款如下:
    保证人(甲方):江西乐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


                                     7
    为确保景德镇东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
为HTZ360620000LDZJ2022N020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称 “主合同”)
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
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
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
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保证方式: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4、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江西万铜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九江柴桑支行签订的《最高额
抵押合同》(编号:HTC360640400ZGDB2022N004)主要条款。
    抵押人(甲方):江西万铜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柴桑支行
    鉴于乙方为江西万铜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连续办理授信业
务而将要及/或已经与债务人在 2022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期间
(下称“债权确定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下称“主
合同”),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1、抵押财产:甲方以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作为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暂定价值为 6357.7016 万元。
    2、担保范围与最高债权限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担保责任
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陆仟叁佰伍拾柒万柒仟零拾陆元整。
    3、抵押财产登记: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伍个工作日内到相应的登记部门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主合同变更:甲方同意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或对主合同进行任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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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均无需通知甲方,甲方仍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以及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
责任。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
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以及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而减免。主合同项下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本合同项下的担保随之转让。
    5、抵押财产的占有与保管:甲方应妥善地对抵押财产进行占有、保管和维
修保养,合理使用抵押财产,维持抵押财产完好,按时缴纳与抵押财产相关的各
项税费。
    6、对甲方处分抵押财产的限制: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
处分抵押财产。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处分抵押财产获得的价款或其他款项应当
存入乙方指定的账号。
    7、抵押权实现: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
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处分抵押财产。本合同的抵押财
产价值为暂定价值,最终价值为乙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扣除各项税费后的净
额。若以抵押财产抵偿乙方债权的,抵押财产的价值由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公平
评估确定。乙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支付相关费用后,优先用于清偿主合
同项下的债务,剩余价款退还甲方。
     (六)江西万铜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九江柴桑支行签订的《最高
额抵押合同》(编号:HTC360640400ZGDB2022N005)主要条款。
    抵押人(甲方):江西万铜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柴桑支行
    鉴于乙方为江西万铜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连续办理授信业
务而将要及/或已经与债务人在 2022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期间
(下称“债权确定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下称“主
合同”),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1、抵押财产:甲方以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作为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暂定价值为 2600 万元。
    2、担保范围与最高债权限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担保责任
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陆佰万元整。
    3、抵押财产登记: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伍个工作日内到相应的登记部门


                                     9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主合同变更:甲方同意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或对主合同进行任何变
更,均无需通知甲方,甲方仍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以及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
责任。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
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以及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而减免。主合同项下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本合同项下的担保随之转让。
    5、抵押财产的占有与保管:甲方应妥善地对抵押财产进行占有、保管和维
修保养,合理使用抵押财产,维持抵押财产完好,按时缴纳与抵押财产相关的各
项税费。
    6、对甲方处分抵押财产的限制: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
处分抵押财产。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处分抵押财产获得的价款或其他款项应当
存入乙方指定的账号。
    7、抵押权实现: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
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处分抵押财产。本合同的抵押财
产价值为暂定价值,最终价值为乙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扣除各项税费后的净
额。若以抵押财产抵偿乙方债权的,抵押财产的价值由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公平
评估确定。乙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支付相关费用后,优先用于清偿主合
同项下的债务,剩余价款退还甲方。
    (七)公司与民生银行九江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
字第 DWNQ20221010)主要条款。
    保证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1、主合同: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
为公授信字第 DWNQ20221010 号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
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
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2、最高债权额: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壹亿
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3、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皆


                                    10
含本日)。为避免疑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也指债权确定期间。
    4、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
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
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
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
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
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6、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法律的适用和争议的解决:双方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如选择仲裁的,应遵
守仲裁申请时有效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授权公司经营班
子或总经理或总会计师签署有关文件、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借款和担
保主体、选择金融机构。本次担保是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担保事项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第三方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156,137.09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03%;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审批文件;
     2、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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