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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年青: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15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工作态度,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了解、列席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

     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全力保障股东权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

     况如下:
序                                                                        表决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号                                                                        情况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2)《关于庐山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
                     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司投资新建商砼项目的议案》
1                    第二次临时会                                         通过
         25 日                      (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议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4)《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5)《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8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第三次临时会                                         通过
         日                         (2)《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议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
                                    案》
                     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3                    第四次临时会                                         通过
       24 日                                       案》
                         议
                                    (1)《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
                                    (4)《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5)《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第九届监事会
4                                   (6)《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自 通过
       14 日           第二次会议
                                    我评价报告》
                                    (7)《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投资新建德安万年青骨料项
                                    目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租赁
                                    准则的议案》
                                    (10)《关于调整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5                    第五次临时会   (1)《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通过
       27 日
                         议
                                    (1)《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
                                    (2)《关于投资赣州开元商砼项目的议
                                    案》
                                    (3)《关于江西德安万年青环保有限公
    2022 年 8 月     第九届监事会
6                                   司利用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协同处置固    通过
       23 日           第三次会议
                                    体废物项目的议案》
                                    (4)《关于对公司万年水泥厂老厂固定
                                    资产报废及处置的议案》
                                    (5)《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1)《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7                    第六次临时会                                         通过
        26 日                       及正文》
                         议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和发表意见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切实

    维护公司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

    能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

    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法律规章所赋予的职权,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

    事会会议、查阅公司资料、现场勘察调研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

    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日常运作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运作规范,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决策科学合理,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按照规定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 2022 年度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忠于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报告期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对

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进行了审核、监督,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较为

完善、财务运作合法规范。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三)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债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进行了有效

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则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该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的对象、金额、决策程

序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审查,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

常及其他专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实际

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关联交易过程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

    (五)关于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

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及法人治理结构,并且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能够保障

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规范运行,能够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

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充分发挥管控作用,切实保障了经

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政策进行,具有有效性和合理性。我们认为,公

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

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则,制

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2 年度,公司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管理、登记和报备工作均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上市

公司及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的相关要求。

    三、2023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度监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赋予的监督职责,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现代

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同时,进一步落实监督职能,勤勉履职,依法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公

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保障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决策落实的及时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其次,通过对公司财务

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检查机

关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