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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盐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王建玲)2020-05-0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19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回顾


           董事会召开次数                5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2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   亲自出席
现场次数                             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出席会议           次数


    1             4              0       0               否               1

        2019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都做了认真审议,并经过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深入沟通和客观谨慎
  的思考,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总共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9 年 1 月 29 日对七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中关于对 2019 年度
  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1 月 29 日对七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2019 年 4 月 27 日对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中关于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2019 年 4 月 27 日对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中关于向青海国投及其子公司
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五)2019 年 4 月 27 日对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中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六)2019 年 4 月 27 日对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中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七)2019 年 4 月 27 日对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中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八)2019 年 4 月 27 日对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
立意见;
    (九)2019 年 4 月 27 日对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中关于公司 2019 年董事及管
理层薪酬的独立意见;
    (十)2019 年 4 月 27 日对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中关于向间接控股子公司蓝科
锂业提供贷款担保的独立意见;
    (十一)2019 年 7 月 20 日对七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中关于全资子公司
盐湖新域为蓝科锂业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十二)2019 年 7 月 20 日对七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中关于公司向银行
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十三)2019 年 7 月 20 日对七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中关于增补公司非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2019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
原则,参加审计委员会 2019 年七次会议,审议议题如下:《2019 年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关于盐湖镁业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事项汇报》《盐湖股份公司 2018
年决算及 2019 年预算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每第一季度报告》《董
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
融资额度》《2018 年内控评价报告》《盐湖股份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关
于公司支付管理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半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盐湖股份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修订)》《变更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盐湖股份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2019 年报审计总体工作安排》《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我对上述议
题都进行了审阅,提交了本人相关的审阅意见,提出了需要细化说明和修改意见。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高管人力架构及岗位职责,认真审核候选高管的任
职资格。2019 年提名委员共计召开 2 次会议,对以下议案《关于增补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夏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王祥文先生为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进行了审阅,认真审核候选高管的任职资格。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薪酬委员会提出的《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管理层年薪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审查了公司 2019 年度向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薪酬支付情况符合公司薪酬体系规定。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除参加公司会议外,2019 年本人采用不定期
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对公司及中介服务机构的相关报道,
就审计机构变更事宜与审计部门、董事会成员进行及时沟通,了解内部审计工作
开展的计划、工作进度、成果汇报等,对公司内部审计团队的实施方案、工作方
法、工作底稿、发现缺陷等环节给予了意见和指导;了解企业对资产减值等重要
会计事项的会计政策及审计程序,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通过以上方式,
本人不断加深对公司及分支机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的了解,尤其是对钾肥项目生
产销售情况、金属镁一体化项目进展及核心装置年产 10 万吨金属镁装置试车试
生产情况进行了解;对蓝科锂业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解,提出产品
开发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加强对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9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了《最新企业会
计准则难点解析与实务应用研修班》的学习,了解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和一
些准则修订的最新进展,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日常通过自学及传阅监管部
门的学习文件,进一步加深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
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19 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19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提议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9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履行诚信、勤勉的义务,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促进董
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王建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