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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盐湖: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1-01-2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
精神,现就公司七届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候选人资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
的基础上,现就《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贠红卫先生、王祥文先生、姜
弘先生、冯明伟先生、高健先生、张铁华先生、赵清春先生、严晓俊
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何萍女士、吴立
新先生、王孝峰先生、王建玲女士、洪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是失信执行人;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同意提名贠红卫先生、王祥文先生、姜弘先生、冯明伟先生、
高健先生、张铁华先生、赵清春先生、严晓俊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何萍女士、吴立新先生、王孝峰先生、
王建玲女士、洪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


             王孝峰       董春明      洪乐       王建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