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关于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2019-03-29
关于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贵部通过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对华闻传
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 50 号)
(以下简称“关注函”)已收悉。关注函提及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6 日披露《关于拟出
售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立”)
和公司控制的上海鸿立华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
立华享”)拟出售其持有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603507,以下简称“振江股份”)股份合计不超过 7,684,884
股,约占振江股份总股本的 6%。公司拟出售不超过 7,684,884 股振
江股份股票所对应市值约为 20,280.44 万元,出售资产所获得的投资
收益预计将超过公司 2017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27,710.49 万元的 50%,
但公司未将该项资产出售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问题回复
如下:
问题:
你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根据你公司、上海鸿立与拉萨鸿新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鸿新”)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以及鸿立华享与拉萨鸿新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及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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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协议的有关约定,拉萨鸿新应在上海鸿立、鸿立华享所持已上市项
目公司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公司和上海
鸿立、鸿立华享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期限内尽快
出售所有已解除限售的股份。据此,你公司认为本次资产出售交易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一、请你公司说明此项交易预计产生的利润,并列明计算依据。
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会计师回复:
公司已说明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立计划减持振江股份 7,684,884
股股份预计产生的利润,并列明计算依据。我们采用询问、检查、重
新计算等审计程序对该项交易相关数据进行核查,现将此项交易产生
的利润及计算依据列示如下:
1、收入
如按振江股份出售价格 26.39 元/股(2019 年 3 月 15 日收盘价)
计算,出售 7,684,884 股,预计股份出售收入为 20,280.41 万元。
2、成本
2012 年 4 月上海鸿立持有振江股份股份数为 13,024,840 股,初
始投资成本为 3,078.00 万元,记入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鸿立持有的振江股份 13,024,840 股股
份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3,078.00 万元、按权益法核算已确认的损益调
整为 5,928.14 万元、其他权益变动为 7,293.00 万元,合计账面金额
为 16,299.14 万元。按出售 7,684,884 股计算应分摊的初始投资成本
为 1,816.07 万元,应分摊的按权益法核算已确认的损益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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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7.71 万元,应分摊的其他权益变动为 4,303.00 万元,合计应分
摊的成本金额为 9,616.78 万元。
3、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增加的资本公积,在股权处置时转入投资收益,按
出售部分相应比例计算应转入投资收益 4,303.00 万元。为此,本次
交易产生的投资收益约为 14,966.63 万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20,280.41-9,616.78+4,303.00=14,966.63 万元
4、利润
上海鸿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上海鸿立 2014—2018 年按规
定进行纳税调整后均不存在应弥补亏损的情况,按 25%扣除所得税后,
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的净利润约 11,224.97 万元,预计占公司 2017 年
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27,710.49 万元的 40.51%。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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