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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闻集团: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05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商
请调整已购买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
并向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
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意资本”)商请调整已购买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等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部分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商请调整已购买公
司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新意资本商请调整已购买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原因符
合实际情况。
    (二)本次新意资本商请调整已购买公司股票相关事项之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邓慧明回避了表决,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
行》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新意资本调整已购买公司股票相关事
项,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商请调整已购买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在此敦促新意资本严格履行与上市公司签署的有关协议及合同,
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郭全中             陈建根             田迎春




                                  2020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