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闻集团: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21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5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3 月 5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20 日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2020 年 3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0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贸易之窗
29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公 司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汪方怀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 330,105,703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6.52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63,805,244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8.20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7 人,代表股份 166,300,459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8.32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7 人,代表股份 63,744,02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3.19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63,739,024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3.191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
部分董事、监事因与其他工作安排时间冲突,未能出席本次会议;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逐项记名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24,345,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2551%;反对 4,904,6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4858%;弃权 85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7,983,9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0.9637%;反对 4,904,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942%;弃权 85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21%。
    本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 2/3 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商请
调整已购买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15,217,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65.1967%;反对 114,887,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34.8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417,6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0.6628%;反对 12,326,3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9.33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3-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丽、何林琳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所有提案。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