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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闻集团:关于拟出售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2020-05-07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9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拟出售江苏振江新能
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立”)拟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至 2020 年 9 月 13 日期间出售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振江股份”,股票
代码:603507,以下简称“振江股份”)股份合计不超过 7,684,284 股,
不超过振江股份总股本的 6%。截至目前,上海鸿立已出售振江股份
24,840 股股份。
    现公司控制企业上海鸿立华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鸿立华享”)拟出售持有的振江股份股份合计不超过 2,561,428 股,
不超过振江股份总股本的 2%。
    上海鸿立及鸿立华享为一致行动人,其合计出售振江股份的具体
股份数须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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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2017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截至目前,鸿立华享持有振江股份 6,340,085 股股份(占振江股
份总股本的 4.95%),其中 3,510,000 股已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2,830,085 股已于 2018 年 12 月 2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此外,上海鸿立持有振江股份 13,000,000 股股份(占振江股份
总股本的 10.15%),该股份已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
    根据公司、上海鸿立与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
萨鸿新”)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及鸿立华享与拉
萨鸿新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下简称“上市”)的项目,
拉萨鸿新应在上海鸿立、鸿立华享所持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解除限售
之日起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公司和上海鸿立、鸿立华享利益
最大化为原则,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期限内尽快出售所有已解除限售
的股份,且公司委托授权拉萨鸿新决定单次出售上海鸿立、鸿立华享
合计持有的任一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涉及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实际出售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依据。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委托管理协
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投资项目退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批准,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等。
    本次鸿立华享拟出售振江股份的股份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振江股份成立于 2004 年 3 月 1 日,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起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目前总股本 12,807.14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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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鸿立华享持有的振江股份 6,340,085 股股份(占振江股份总股本
的 4.95%)是 2015 年 4 月以来以现金 2,925 万元投资振江股份所获得
的股份。上述股份记入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鸿立华享持有的振江股份 6,340,085 股股份的初始投资
成本为 2,925.00 万元、按权益法核算已确认的损益调整为 1,903.31
万元、其他权益变动为 3,702.94 万元,按出售 2,561,428 股计算应分
摊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1,181.72 万元、按权益法核算已确认的损益调整
为 768.95 万元、其他权益变动为 1,496.01 万元。截至 2020 年 5 月 6
日,振江股份收盘价 24.66 元/股。
    本次鸿立华享拟出售的振江股份不超过 2,561,428 股,不存在抵
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三、出售方式
    鸿立华享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按市场公允价格出售持有的
振江股份合计不超过 2,561,428 股股份,不超过振江股份总股本的 2%,
出售期间为 2020 年 5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振江股份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
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出售价格
    本次鸿立华享出售振江股份不超过 2,561,428 股股份的最终价格
由受托管理方拉萨鸿新决定,出售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依据。
    五、出售振江股份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鸿立华享按市场公允价格出售振江股份不超过 2,561,428 股
股份,有利于争取实现公司投资收益最大化。鸿立华享投资振江股份
的账面成本较低,因此出售该等股份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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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因证券市场股价会产生波幅,因此目前尚无法准确计算出售振江股
份的股份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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