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北京天辰大厦房产事项之独立意见2020-05-08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出售北京天辰大厦房产事项之独立意见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北京天辰大厦房产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向公
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议案涉及的公
司出售北京天辰大厦房产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委托具备专业性、独立性的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地产评
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振华”)对公司拟出售的北京天辰
大厦房产在 2020 年 4 月 24 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
出具的编号为琼联振资评字[2020]第 504 号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房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
“《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假设具有合理性。《资产评估报告》采取市场法、收益法两种评
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方法的运用适当,评估结论符合标的资产实际
情况及本次评估目的,具有合理性及公允性。
二、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交易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了一般商业
条款。交易价格系参考联合振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对北京天辰
大厦房产的评估价值,综合考虑房产现状,经交易双方充分、友好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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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降低财务成本,缓解现
金流压力,对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
于出售北京天辰大厦房产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郭全中 陈建根 田迎春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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