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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闻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2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拉萨子栋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栋科技”)、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原
名“拉萨鼎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金实业”)、王
力劭、曾辉(以下合称“车音智能各股东”)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车音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音智能”)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
海南省海口市签订《财务资助框架协议》,公司本次向车音智能提供
总额度不超过 2,7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车音智能的其他股
东子栋科技、鼎金实业、王力劭、曾辉(以下合称“车音智能其他股
东”)根据公司本次向车音智能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按照出资比例分
别向车音智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239.00 万元、245.00 万元、158.00
万元、158.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同时,若车音智能其他股东任一方超出其所约定的同比例财务资
助额度支付财务资助款的,进而使车音智能其他股东合计支付的财务
资助款总额达到 1,800.00 万元,可视同车音智能其他股东任一方均
                             -1-
履行了支付同比例财务资助款的责任,车音智能各股东与车音智能债
权债务关系以其各自实际提供财务资助款为准。上述约定并不视为车
音智能其他股东任一方为其他方支付同比例财务资助款的义务承担
连带责任。若车音智能其他股东合计支付财务资助款总额未达到
1,800.00 万元,则仍由未履行约定一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交易各方关联关系
    2018 年 11 月 19 日,和平财富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实际
控制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50%的股权转让给和融浙联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融浙联”)的全资子公司拉萨融威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截至目前,该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而,无锡天地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无锡金铃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无锡金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和平联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40%股
权,无锡和平联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和融浙联 30%股权;无锡天
地源投资有限公司还持有鼎金实业的唯一股东金正源联合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源”)40%股权。另外,和融浙联的董事王
政先生还担任金正源的法定代表人兼副董事长、总裁,和融浙联的法
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芮群伟担任鼎金实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故鼎金实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与子栋科技、王力劭不存在关联关系,曾辉目前担任公司控
股子公司车音智能副总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财务资助 2,70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0.51%。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需经公
司董事会批准并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
进行表决后,公司独立董事应就本次财务资助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五次


                             -2-
临时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批准了《关于向控股
子公司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车
音智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2,7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率为 12%/年。同时,车音智能其他股东子栋
科技、鼎金实业、王力劭、曾辉根据公司向车音智能提供的财务资助
金额按照出资比例向车音智能提供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财务资
助金额分别不超过 1,239.00 万元、245.00 万元、158.00 万元、158.00
万元,资金使用费率应不超过 12%/年且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本次财务资助的相关协议签署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财务资助框架协议及财务资助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等。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财务资助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要再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子栋科技
    企业名称:拉萨子栋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北环福江家园
3 栋 3307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沈嘉鑫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26 日
    经营期限:2006 年 12 月 26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6627756N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智能产品的技
术开发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3-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曲思霖                       96.22              76.98
  2                 乔迁                        17.74              14.19
  3                崔洪斌                        6.02               4.82
  4                郭丽琴                        5.01               4.01
                 合计                          125.00             100.00

       子栋科技与公司的关系:子栋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子栋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鼎金实业
       企业名称: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东区西一路以西城关花园
公寓楼西一排一栋 7F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芮群伟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1 日
       经营期限:201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33 年 12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00064687622A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
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
销售;橡胶制品的销售;影视策划;进出口贸易;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旅游产业项目规划、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金正源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金正源无实际控制人,其第一大股东为无锡天地源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其 40.00%股权,顶屹(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35.00%
股权,马鞍山悦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8.00%股
权,北京长和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7.00%股权。
       鼎金实业与公司的关系:详见前述“交易各方关联关系”。
       鼎金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王力劭
       姓名:王力劭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身份证号:1401031976********
       中国公民,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
人,拥有订立并履行协议的全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
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力劭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曾辉
       姓名:曾辉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身份证号:5108021974********
       中国公民,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
人,拥有订立并履行协议的全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
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曾辉目前担任车音智能副总裁。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 6 号科技园工业大厦东
606A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雨农
      注册资本:6,010.5994 万元
      成立时间:2008 年 11 月 3 日
      经营期限:2008 年 11 月 3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0388669N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销
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
业务;经营电子商务;汽车用品销售,汽车租赁服务;汽车销售。文
化活动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
研;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日用品、花卉、电子产品、工艺
品(象牙制品除外)、皮革制品(不含野生动物皮张)、服装、鞋帽、
玩具、钟表、眼镜、文具用品、摄影器材、体育用品、家具(不从事
实体店铺经营)、家用电器、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计算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部件、汽车装饰品、橡塑制品、轮胎、润
滑油、摩托车配件、黄金制品、白银制品(不含银币)、珠宝首饰、
化妆品、通讯设备、I 类医疗器械、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不从事
实体店铺经营);从事广告业务,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
网信息服务)(凭经营许可编号 B2-20180081 经营,有效期至 2023 年
1 月 9 月)。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公司               货币         3,606.3624        60.0000

  2             子栋科技             货币         1,655.1328        27.5369

  3             鼎金实业             货币           327.0042         5.4405

  4              王力劭              货币           211.0500         3.5113

  5               曾辉               货币           211.0500         3.5113


                               -6-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6,010.5994         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车音智能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指标如下:
资产总额 117,663.66 万元,负债总额 53,566.25 万元(流动负债总
额 53,393.1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5.5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64,023.00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2,094.05 万元,利润
总额 23,380.8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9,605.39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车音智能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指标如下:
资产总额 113,493.96 万元,负债总额 59,614.67 万元(其中流动负
债总额 59,614.6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2.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 53,707.72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8,913.69 万
元 , 利 润 总 额 -10,218.91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10,316.44 万元。
    财务资助情况:
    1.车音智能各股东于 2019 年 8 月 8 日与车音智能签署了《财务
资助框架协议》,公司向车音智能提供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的财务资助
总额度不超过 3,500.00 万元,同时车音智能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
车音智能提供财务资助;车音智能各股东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与车音
智能签署了《<财务资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该协议项下车
音智能各股东向车音智能提供的财务资助的期限延期不超过 12 个月
至 2021 年 8 月 8 日止。
    2.车音智能各股东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与车音智能签署了《财
务资助框架协议》,公司向车音智能提供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的财务资
助总额度不超过 3,500.00 万元,同时车音智能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
向车音智能提供财务资助,该协议尚在履行之中。
    3.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向车音智能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金额为


                                 -7-
     7,000.00 万元,车音智能其他股东及相关方合计向车音智能提供财
     务资助总金额为 5,419.60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为车音智能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                                                        担保    实际担
  实际发生日期                       借款机构/个人               公司担保情况
                         名称                                                          额度    保金额
                      上海车音智                        公司以上海市潍坊西路 100 弄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
2019 年 9 月 29 日    能科技有限                        3 号 901、902、905 房提供抵    2,000    2,000
                                   限公司黄浦支行
                      公司                              押担保
2019 年 10 月 22 日   车音智能     杨贰珠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000    3,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2019 年 10 月 30 日   车音智能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000    3,000
                                   限公司深圳分行
2019 年 12 月 12 日   车音智能     梁海燕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00    2,000
                                   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
2020 年 04 月 24 日   车音智能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00    1,000
                                   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空港科创投资集
2020 年 08 月 25 日   车音智能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000    8,000
                                   团有限公司
                                        合计                                          21,000   19,000

           截至目前,除车音智能全资子公司上海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车音”)与深圳奇虎健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合
     同纠纷涉及剩余待付金额 364.00 万元、车音智能及其全资子公司上
     海车音与蔷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涉及金额约 5,600.00
     万元以外,车音智能未发生其他或有事项,不存在对外担保、其他重
     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车音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车音智能各股东协商一致,本次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按照出
     资比例向车音智能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向车音智能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率为 12%/年;车
     音智能其他股东向车音智能提供任意一期财务资助时,资金使用费率
     应不超过 12%/年且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具体资金使用费率由
     车音智能其他股东与车音智能商定。


                                                -8-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车音智能各股东与车音智能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海南省海口
市签订的《财务资助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车音智能各股东向车音智能提供财务资助的安排
    1.公司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内(此为固定期限,以
下简称“循环期限”)向车音智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00.00
万元(此为可循环的资助额度,以下简称“循环额度”)的财务资助。
    2.车音智能可根据其用款需求,在循环期限及循环额度内以书
面形式向公司分期申请财务资助,申请文件应列明当期申请的财务资
助金额、还款期限和具体资金使用项目等,申请文件将作为本协议之
附件。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及车音智能还款等履约情况确定每期
财务资助的具体金额(以下简称“资助金额”)、每期财务资助的具体
期限(以下简称“资助期限”),并根据自身资金安排拨付财务资助款。
其中,资助期限自公司当期财务资助之首笔资助款拨付之日起算,但
不能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剩余循环期限。
    3.车音智能各股东同意,当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车音智能提
供任意一期财务资助时,车音智能其他股东应按其各自的出资比例
(以下简称“按同比例”)或高于其各自的出资比例同时向车音智能
提供财务资助,且当期最后一笔财务资助款的拨付时间不得晚于公司
最后一笔财务资助款拨付之日起的 2 个工作日。如按公司向车音智能
提供财务资助 2,700.00 万元计算,车音智能其他股东应按同比例提
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如下表:
    车音智能股东      出资比例(%)           同比例资助金额(万元)
        公司                          60.00                   2,700.00
      子栋科技                        27.54                   1,239.00
      鼎金实业                         5.44                     245.00
       王力劭                          3.51                     158.00
        曾辉                           3.51                     158.00
       合   计                    100.00                      4,500.00

    4.在公司向车音智能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不含资金使用费)

                              -9-
大于零期间,车音智能其他股东中的任意一方向车音智能提供的财务
资助余额不得低于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60%×该任意一方的出
资比例。
    5.在收到车音智能各股东拨付的财务资助款项后,车音智能须
分别向车音智能各股东提交盖有车音智能财务专用章的对应金额的
收款收据。
    6.各方可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及安排,由车音智能各股东共
同与车音智能或分别与车音智能就每期财务资助的具体事项另行签
署《财务资助协议书》(以下简称“财务资助协议书”),并将每期财
务资助协议书作为本协议之附件。
    7.鉴于鼎金实业现为公司的关联方,如鼎金实业在本协议签署
后按高于其出资比例新增向车音智能提供财务资助时,车音智能应向
公司报告,并由车音智能、鼎金实业等配合公司按照关联交易有关规
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若车音智能其他股东中任一方超出协议所约定同比例资助金
额而支付财务资助款的,进而四方合计支付的财务资助款总额达到
1,800.00 万元,视为车音智能其他股东均完全履行了本协议项下义
务,车音智能各股东与车音智能债权债务关系以其各自实际提供财务
资助款为准。上述约定并不视为车音智能其他股东任一方为其他方支
付同比例财务资助款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若车音智能其他股东合计
支付财务资助款总额未达到 1,800.00 万元,则由未履行约定一方承
担相应责任。
    (二)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率
    公司向车音智能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率为 12%/年;车
音智能其他股东向车音智能提供任意一期财务资助时,资金使用费率
应不超过 12%/年且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具体资金使用费率由
车音智能其他股东与车音智能商定。


                            -10-
    (三)财务资助款的资金用途
    1.车音智能同意,车音智能各股东根据本协议及每期财务资助
协议约定所提供的每期财务资助款仅用于车音智能经营相关主营业
务之需或车音智能于每期财务资助申请文件所载明的、且经车音智能
各股东书面确认的资金用途;如超出前述资金用途范围,车音智能需
提前 5 个工作日分别取得车音智能各股东的书面同意。
    2.车音智能同意,为确保其按照本协议及每期财务资助协议之
约定履行义务,车音智能对车音智能各股东已拨付的每期财务资助款
项的使用及对外支付,均应以车音智能就其申请文件和财务资助协议
所述事项对外签署的法律文件生效为前提,如前述前提未满足,车音
智能不得使用当期财务资助款项。
    (四)财务资助款的偿还
    1.鉴于车音智能各股东向车音智能实际拨付财务资助款的时间
可能先后不一,将导致车音智能各股东当期资助期限有所不同,各方
一致同意,由车音智能于车音智能各股东提供的当期财务资助款的资
助期限均届满时,按照本协议及当期财务资助协议之约定统一结算并
偿还车音智能各股东当期全部财务资助款本金和资金使用费,本协议
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车音智能各股东的当期财务资助期限均届满时,车音智能
因故无法足额偿还车音智能各股东已拨付的财务资助款本金和资金
使用费之和的,由车音智能选择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偿还:
    (1)车音智能其他股东超出各自的出资比例向车音智能提供财
务资助并实际拨付的部分,车音智能可选择优先偿还该超出资比例部
分的财务资助款本金及资金使用费,或选择优先偿还公司财务资助款
本金及资金使用费。
    (2)车音智能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同比例向车音智能提供财务
资助并实际拨付的部分,车音智能可选择优先偿还公司财务资助款本


                             -11-
金及资金使用费,或按车音智能各股东出资比例同比例偿还车音智能
各股东的财务资助款本金及资金使用费。
    车音智能应确保按照上述方式进行偿还后,车音智能对车音智能
其他股东中的任意一方未偿付完毕的财务资助款本金和资金使用费
余额占车音智能对车音智能各股东未偿付完毕的财务资助款本金及
资金使用费余额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该任意一方的出资比例。
    3.如车音智能在循环期限内成功申请并获得车音智能各股东提
供的多期财务资助款的,车音智能应按照各期财务资助款拨付的先后
顺序进行偿还。
    (五)财务资助款的用款监督
    1.车音智能有义务于每月 20 日分别向车音智能各股东提交每期
财务资助款使用情况的报告(报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财务资助
款对外支付凭证、相关业务合同等法律文件。
    2.车音智能应给予车音智能各股东对其资助项目的监督和评估
的权利,并配合车音智能各股东的监督,给予车音智能各股东公开所
资助项目相关信息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及财务资助协议的约定适当地、全面地
履行其义务,则该方应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其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车音智能逾期偿还本协议及财务资助协议项下财务资助款本
金和资金使用费的,应按逾期未偿还部分的每日万分之五向车音智能
各股东支付违约金。
    3.车音智能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则构成违约,车音智能各股
东任意一方均有权根据车音智能对其违约情形,1)书面通知车音智
能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及财务资助协议,并宣告本协议及财务资助协议
项下的所有财务资助提前到期,或 2)与车音智能各股东协商一致后,


                           -12-
不解除本协议及某一期或多期财务资助协议,并宣告车音智能各股东
对车音智能的某一期或多期财务资助提前到期。车音智能应在收到车
音智能各股东前述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车音智能各股东任意
一方返还相应的财务资助款本金和根据本协议及财务资助协议约定
计算的财务资助期间的资金使用费:
    (1)车音智能未完全按本协议及财务资助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款
项的;
    (2)车音智能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及财务资助协议项下
的其他义务,经车音智能各股东催告后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
    (3)车音智能发生任何根据车音智能各股东任意一方独立判断
所判定的重大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足以影响偿债
能力的,财务状况恶化,公司解散、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
或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的;
    (4)车音智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相关管理规
定的行为的;
    (5)车音智能各股东任意一方认为可能危及其债权安全的其他
情形。
    (七)生效条款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经公司有权机构批准之日起生
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1)自 2019 年以来宏观经济下行导致车音智能主要客户即各汽
车整车厂经营业绩下滑,车音智能业务垫资额越来越大;(2)由于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肆虐及后续疫情持续波动,各行业
均受到一定影响,汽车行业下行明显,包括汽车行业生产、物流、销
售、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均无法正常推进,且受限于外部


                           -13-
环境,汽车消费进一步缩减,大大增加了车企生产成本,降低车企的
盈利能力。车音智能作为汽车产业链一环,受限于项目推迟、流程缓
慢、预算减少、回款延迟等问题;(3)前期借入资金相继到期,面临
较大资金压力。为保证车音智能持续经营、稳定发展并提高盈利能力,
车音智能各股东同意各自向车音智能提供财务资助。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发展。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车音智能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缓解相关
影响,保证车音智能持续经营、稳定发展并提高盈利能力,车音智能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向车音智能提供财务资助时,车音智能其
他股东也应按其各自对车音智能的出资比例向车音智能提供财务资
助,其他股东向车音智能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率不超过公司向
车音智能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率且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全中、陈建根、田迎春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
事会审议批准后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车音智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2,7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车音智能流动资金,缓解相
关影响,确保经营持续稳定。
    (二)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会议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三)在公司向车音智能提供财务资助时,车音智能其他股东也
应按其各自对车音智能的出资比例向车音智能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
东向车音智能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率不超过公司向车音智能


                             -14-
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率且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该笔财务
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基于上述理由,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九、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车音智能、鼎金实业、子栋科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王
力劭、曾辉身份证复印件;
    (四)车音智能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财
务报表;
    (五)财务资助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