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闻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3-10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9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华闻”)拟以 120,223.7218
万元的交易价格将其持有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东海
证券”,股票代码:832970,以下简称“东海证券”)15,674.54 万股
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9.3860%)转让给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常投集团”)、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
建集团”)、常州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公司”),
其中以 30,561.4218 万元的交易价格将持有的东海证券 3,984.54 万股
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2.3860%)转让给常投集团,以 44,831.15 万元
的交易价格将持有的东海证券 5,845.00 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3.5%)转让给城建集团,以 44,831.15 万元的交易价格将持有的东海
证券 5,845.00 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3.5%)转让给交投公司。山
南华闻分别与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常
州市签署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二)交易各方的关系
                               -1-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与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将对山南华闻持有的东海证券股份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2020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后本次出售资产的账面值 120,223.78 万
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287,390.78 万元的 9.34%;
自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转让股权事项后,除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委托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出售已上市项
目外,公司出售资产累计 39,846.71 万元,加之本次出售资产账面值
120,223.78 万元,累计出售资产总额 160,270.49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287,390.78 万元的 12.45%;本次出售资产的
交易价格为 120,223.7218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22.8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批
准并披露。因 2020 年度涉及的东海证券相关减值准备计提尚需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为确保交易的正常推进,本次交易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批准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转让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
闻以 120,223.7218 万元的交易价格将其持有的东海证券 15,674.54 万
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9.3860%)转让给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
公司,且公司为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下山南华闻应承担的各项义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协议签署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常投集团
    1.简介
    名称: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25、27、2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利民
    注册资本:12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2 年 06 月 20 日
    经营期限:2002 年 06 月 20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467283980X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资产管理(除金融业务),投资咨
询(除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企业财产保险代理(凭许可证经营);
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建筑材料、装饰材
料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常州市人民政府出资 120,000.00 万元,持有
常投集团 100%股权,常州市人民政府为常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2.主营业务
    常投集团主要从事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和资
产管理,其业务范围涉及金融、实业、科技创新三大领域。其中:金
融领域主要有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创投、融资租赁、资产管理、
担保、典当、股权投资基金、市民卡等类金融机构;实业板块包括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电力、药业、新材料等领域;科技创新领域有常州
国际创新基地建设。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常投集团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 3,333,862.85 万元,负债总额 1,856,592.91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86,273.73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85,384.4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635.55 万元。
                                -3-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常投集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 3,579,439.25 万元,负债总额 2,020,080.92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73,404.98 万元;2020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
入 356,831.8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573.74 万元。
    4.常投集团与公司的关系
    常投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
    常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城建集团
    1.简介
    名称: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常州市劳动西路 12 号金谷大厦 21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晓钟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2 年 11 月 01 日
    经营期限:2002 年 11 月 01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4372988X1
    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城市建设项
目投资、经营、管理;城市开发建设项目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房屋
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常州市人民政府出资 100,000.00 万元,持有
城建集团 100%股权,常州市人民政府为城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2.主营业务
    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城市建设项目投资、
经营、管理;城市开发建设项目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场
地租赁。
    3.主要财务数据
                                -4-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城建集团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 13,488,882.81 万元,负债总额 8,692,443.98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534,649.78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48,727.1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396.28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城建集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 14,061,825.21 万元,负债总额 9,265,734.52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527,982.98 万元;2020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
入 227,309.0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44.14 万元。
    4.城建集团与公司的关系
    城建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
    城建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投公司
    1.简介
    名称:常州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常州市龙锦路 1259 号 1 幢 80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叶军
    注册资本:16,230.734269 万元
    成立时间:1993 年 04 月 15 日
    经营期限:1994 年 01 月 10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137213517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材料销售;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食用
农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五金产品零售;土
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柜台、摊位出租;汽
车新车销售;物业管理。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
                               -5-
通集团”)出资 16,230.734269 万元,持有交投公司 100%股权,交通
集团为交投公司的控股股东,常州市人民政府为交投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
    2.主营业务
    各类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交投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 78,660.84 万元,负债总额 40,074.8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38,586.00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1,997.81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19.55 万元。
    4.交投公司与公司的关系
    交投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
    交投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东海证券简介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注册资本:167,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1993 年 1 月 16 日
    经营期限:1993 年 1 月 16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137180719N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
销金融产品业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东海证券十大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6-
                      股东名称                         注册/实缴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063.10     21.59%
              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070.80     10.22%
              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4,008.00      8.39%
上海珠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池新三板灵活配置 1 期基金              8,338.5      4.99%
 首誉光控资管-浙商银行-首誉光控东海证券 1 号新三板专
                                                                  8,300.00      4.97%
                    项资产管理计划
      银川聚信信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00.00      4.97%
 利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康嘉金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7,844.20      4.70%
                       袁怀东                                     4,125.00      2.47%
                        苏庆                                      4,000.00      2.40%
                        刘锋                                      4,000.00      2.40%
                        合计                                    112,049.60     67.10%

     常投集团为东海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常投集团为东海证券的主管
单位,同时也是东海证券的实际控制人。
     (二)主营业务
     东海证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
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东海证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 3,733,979.97 万元,负债总额 2,879,590.76 万元,应收款
项总额 6,948.6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27,269.39 万元;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164,169.93 万元,营业总成本 143,180.60
万元,营业利润 20,989.3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41.6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8,897.51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东海证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 4,185,052.90 万元,负债总额 3,271,659.00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85,716.85 万元;2020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总收
入 214,662.91 万元,营业总成本 127,106.44 万元,营业利润 87,556.4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895.9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
                                         -7-
现金流量净额 281,277.07 万元。
    (四)东海证券与公司的关系
    东海证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参股公司。
    (五)其他情况
    2017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将持有的东海证券 16,700 万
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10%)质押给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建信信托”),为建信信托-山南华闻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下,建信信托与山南华闻签订付款协议而享有的债权提供质押担
保。股份转让交易时,公司将分批提前偿还信托计划资金以分次解除
东海证券股份质押。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持有东海证券 17,070.80
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10.222%),其中 15,674.54 万股股份(占其
总股本的 9.3860%)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
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东海证券 1,396.2523 万股股份(占其
总股本的 0.836%)被上海市公安局司法冻结。公司未为东海证券提供
担保、财务资助、未委托东海证券理财,东海证券也未占用公司资金。
东海证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参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对东海证券 2020
年 9 月 30 日财务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东
海证券账面净资产值为 885,716.85 万元。山南华闻持有的东海证券
15,674.54 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9.3860%)对应账面净资产值为
83,133.38 万元。
    参考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东海证券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东海证券经审计后的母
公 司 总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3,298,316.24 万 元 , 总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2,378,043.86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920,272.38 万元,采用市场法
评估,评估后东海证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80,890.00 万元,评估
增值 360,617.62 万元,增值率 39.19%。因此,折算山南华闻持有的
                                 -8-
东海证券 15,674.54 万股股份价值为 120,223.7218 万元。
    经公司与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充分、友好的协商,根
据东海证券 2020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采用市场法评估的股
份价值等情况,确定公司拟以每股 7.67 元的价格转让山南华闻持有的
东海证券 15,674.54 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9.3860%),确定本次交
易价格为 120,223.7218 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山南华闻分别与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常州市签署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山南华闻以下称“转让方”,“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
以下称“受让方”,公司、山南华闻与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
合称“各方”):
    (一)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目标股份计 3,984.54 万股、5,845.00 万股、5,845.00 万股以
每股 7.67 元人民币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
转让价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30,561.4218 万元、44,831.1500 万元、
44,831.1500 万元。
    2.各方同意,就全部目标股份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完成转让交易与
股份变更登记,以中登机构所记载的全部目标股份变更登记之日为“目
标股份交割日”。
    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目标股份交割日前的期间即过渡期内,
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如东海证券以累积未分配利润派发股
票红利或者以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从而导致东海证券
股份总数增加的,则本协议项下拟转让股份的股份数量相应进行增加,
经过增加后的拟转让股份仍应分别为东海证券增加后的已发行股份总
数的 2.3860%、3.5%、3.5%(仍称“目标股份”),在该等情况下,前
述股份转让价款的总金额仍旧维持不变。
    4.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转让方、受让方在此确认并同
意,本协议目标股份交割日之前所产生的对应的目标股份的任何未分
                               -9-
配及未承担的损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分配利润、收益、红利、股息以
及目标股份亏损均已考虑在转让价款之中,该等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
承担,转让方在过渡期内不对目标股份主张上述收益分配的权利,亦
不承担上述目标股份亏损带来的损失。如在过渡期内东海证券向转让
方分配现金红利,则应根据下述计算公式相应调减前述约定的股份转
让价款总额。经调减后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前述约定股份转让价款总
额-过渡期内东海证券已向转让方分配的目标股份的现金红利总额。
    5.本次目标股份转让通过全国股转系统进行大宗交易,最迟不得
晚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完成全部目标股份交割。
    6.本次目标股份转让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分批进行,转让方在本协
议约定时间内通过本协议约定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受让方每批次目标
股份的具体交易时间、交易股份数及交易金额,转让方通知时应给予
受让方足够的时间(10 个工作日)完成交易准备,并由转让方、受让
方按照具体交易时间通过全国股转系统进行大宗交易。若某批次目标
股份交易时发生目标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停牌的情况,或者某批次目
标股份交易时发生东海证券或受让方根据规定转让完成前需进行本次
目标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或向证券监管机构申请报批的,或者按照《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交易
的,则该批次目标股份完成股份交割的时间作相应顺延。
    7.在全部目标股份交割完成后,各方应积极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备
案材料。
    (二)声明、保证与承诺
    1.各方保证各自是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适格民事主体,具有签署
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约定各项义务的主体资格,并将按诚实信用的原
则执行本协议。
    2.转让方在此向受让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转让方保证其系目标股份真实、合法、有效、唯一的所有权
人;
    (2)目标股份存在质押,质押权人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转
                              - 10 -
让方保证每批次拟交易的目标股份在交易时已全部解除质押,且解除
全部质押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除上述质押情形外,
转让方保证目标股份不存在限售、司法冻结、其他质押、抵押或其他
任何限制股份转让情形;
    (3)转让方保证目标股份在每批次交易时不存在任何质押和第三
方权利及司法冻结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纠纷及潜在争议、
纠纷;不存在司法机关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限制、禁止该交易的判决、
裁决、裁定或禁令,不存在任何限制、禁止该交易的约定、约束,也
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东海证券或该交易本身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
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
    (4)转让方保证其取得目标股份履行了一切必要之法定程序和许
可,合法有效且不存在任何未尽责任和争议;
    (5)转让方保证对目标股份未与任何第三方做出转让的约定也未
设置任何其他权利负担;
    (6)转让方保证目标股份不存在任何瑕疵;
    (7)转让方保证依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在中登机构办理完毕目标股
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8)转让方保证受让方受让目标股份后不会因与转让方有关的原
因受到任何追索和被他方主张任何权利。
    若转让方违反本条上述保证任一项,经受让方通知后 10 日内未补
救纠正的,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转让
价款总额的 10%,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受让方损失的,转让方应另向受
让方支付赔偿金(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为主张权利而产生的
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律师代理费等一切费用);如转让方
已收取受让方转让价款的,受让方除有权主张上述违约金及赔偿金外,
受让方另有权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价款;并且受让方有权解除或终止
本协议。
    转让方将与受让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
各项手续。
                              - 11 -
    3.受让方在此向转让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受让方具有依法受让目标股份的主体资格。
    (2)受让方保证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并依照本协议约定准
备好转让价款。若出现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资金
原因或受让主体受限等情形)导致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
目标股份转让价款,或完成全部目标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的,经转让方
通知后 10 日内未补救纠正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
约金为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的 10%,违约金不足以赔偿转让方损失的,
受让方应另向转让方支付赔偿金;转让方除有权主张上述违约金及赔
偿金外,转让方还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3)受让方将与转让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
需的各项手续。
    4.公司同意就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承担的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向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
    (三)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都满足时生效:
    (1)本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2)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经常州市国资委或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
意;
    (3)本次股份转让及担保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受和履行各自的权
利和义务。
    (四)费用和税费
    1.各方为进行本次交易支出的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自聘请
中介机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2.本次交易涉及的目标股份转让及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任何税负,
相关方应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承担。
    (五)争议处理
                             - 12 -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果时,任一方有权依
法向合同履行地即东海证券工商登记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
诉。
    (六)保密和信息披露
    1.保密
    有关本协议内容(包括所有条款约定以及任何相关的文件)以及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向其他方披露的该方信息均属保密信息,任
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本协议有其他约定,或任何一方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进行信息披露的或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2.信息披露
    (1)尽管有上述约定,任何一方有权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关
联方以及该方及关联方的董事、相关工作人员、会计师、法律顾问或
其他专业顾问,但应在披露信息时保证获知信息的个人和机构将承担
不低于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
    (2)各方同意,应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公
开的规则要求或全国股转系统的强制性要求就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进
行披露,披露一方(“披露方”)应立即向其他各方发出披露事项的书
面通知。
    (3)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任何提前终止后继续有
效,对各方及其各自允许的受让方和承继者继续有约束力。
    (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
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
克服,并于本协议签署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
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
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
骚动、暴乱及战争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与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
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
                             - 13 -
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
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
发生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以本协议规定的通知方式将有关此种不
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上的适当证据提供给其他方。声称不可抗力
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
责任尽一切可能及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不可抗力事件对其履行协
议义务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
本协议。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或其影响终止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
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仍持有东海证券
1,396.26 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0.84%)。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1.根据公司“回归海南,聚焦主业”的战略规划,为紧抓海南建
设自由贸易港机遇,进一步推动创新文娱体旅业务的布局,拟对无法
为体系内其他资产带来资源支持或业务合作的资本市场服务类等非主
业资产逐步进行剥离;
    2.为降低财务性投资、改善整体资产结构,拟对收益未达预期、
上市时间尚不确定且不能为公司在可预期的期间内提供现金流回报的
对外投资项目进行转让;
    3.本次交易可以锁定现金回流,增强资金流动性,并用于偿付有
关债务,以减少相关财务费用。
    (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 2020 年度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后,如按约定如期完成本次交易,
预计不会产生盈亏,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产生影响。但本次交
                               - 14 -
易公司可回收现金 120,223.7218 万元并用于提前偿还信托计划,有利
于减少信托计划中股权维持费的支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本次交易对方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为常州市人民政府
的全资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其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八、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东海证券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三)东海证券 2019 年审计报告及 2020 年 9 月 30 日审计报告;
    (四)常投集团、城建集团最近一年及最新一期财务报表,交投
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五)东海证券评估报告;
    (六)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