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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闻集团: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17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
贸易之窗 29 楼会议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的规定和《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对外担保事项的
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额度为 12,840 万元,
累计担保总额度为 100,840 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海南省文创
旅游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三亚
凤凰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
的需要,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5.56%;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相关事
项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
    二、关于 2020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方交易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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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3]56 号文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关联方交易等问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
的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他关联方的其他
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业务委托经营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
    2.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是正常的资金借
用和日常资金调拨所致,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和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关联交易遵循“公正、
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及因关联交易产生的
关联方资金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独立意见
    鉴于 2020 年度公司实现的利润为负数,为了确保公司拥有资金
投资新项目或支持现有业务,以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另外考虑到
公司目前盈利能力、股价等原因,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该决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
稳健、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 2020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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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等有关规定,经过认真阅读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及其执行
情况,我们认为:
    1.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
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关注资金管理、投融资管
理、采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资产管理、担保业务管理、关联
交易、子公司管理和财务报告等领域,评价的依据和范围合理。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3.我们对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董
事会关于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听取了公司的情况汇报,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涉及
事项的说明是完整、准确、真实且符合实际情况的,并且已经制定了
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继续推进相关
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六、关于 2020 年度经营班子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经认真审阅,本次对经营班子目标管
理责任书考核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奖惩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考核符
合公司 2020 年度经营实际情况和董事会审议批准并签订的《2020 年
度经营班子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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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关于签订《2021 年度经营班子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订《2021 年度经营班子目标管理责任书》
的议案”相关内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2021 年度
经营班子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符
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 2021 年度经营预测情况,符合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
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增强经营班子的责任感,激励经营班子的积
极性,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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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有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郭全中               陈建根               田迎春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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