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集团:关于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1-04-17
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亚会核字(2021)第01650006号
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闻集团)2020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出具
了亚会审字(2021)第 01650002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核了后附的华闻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华闻集团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华
闻集团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
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
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闻集团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闻集团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华闻集团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
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1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华闻集团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傅伟兵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秦兵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2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备注
(元) (元)
营业收入 2,969,563,708.41 3,920,344,174.4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291,059,820.34 42,798,473.38
其中:
租赁收入 27,767,977.01 30,254,037.11
销售原材料收入 2,729,669.19 3,516,612.42
其他收入 249,887,397.59 房产处置
物业管理费、水
其他收入 10,674,776.55 9,027,823.85
电费、停车费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
291,059,820.34 42,798,473.38
业务收入小计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
- -
收入小计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678,503,888.07 3,877,545,701.08
法定代表人:汪方怀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周敏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