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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之独立意见2021-06-09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之独立意见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议案”等。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
料,并向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涉
及的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调整业绩承诺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鉴于独立董事郭全中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
例低于法定要求,根据公司发展和董事会决策的需要,现由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提出增补孔大路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根据董事会提供的被提名候选人简历,被提名候选人任职资格基本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被提名候选人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
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候选人诚
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
胜任所聘任独立董事职务的要求。
    3.综上意见,我们同意提名孔大路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音
智能”)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
    2.本次调整车音智能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
汪方怀、黄永国、宫玉国、周敏洁、邓慧明回避了表决,本事项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调整车音智能业绩承诺有关事项,并同意
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郭全中             陈建根                 田迎春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