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授权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2021-08-10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授权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向公
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涉及的
授权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就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行为已建立了
健全的内控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陈建根 田迎春 孔大路
2021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