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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闻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6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了否决提案的情形,否决的提案名称为《关
于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申请延期实施购买公司股票承诺并增
加购买主体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1 月 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2.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贸易之窗
29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汪方怀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7 人,代表股份 278,119,49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3.9252%。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 4 人,代表
股份 142,302,74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1250%;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1%;关联股
东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未参与投票表
决。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3 人,代表股份 135,816,754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6.800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135,819,25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6.80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33,257,819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66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5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2 人,代表股份 33,255,319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1.665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部分董事、监事因与其他工作安排时间冲突,未能出席本次会议;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表决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审议未通过《关于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申请延期实施购买
公司股票承诺并增加购买主体的议案》。
    本提案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
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拉萨鼎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延期实施购买公司股票承诺并增加购买主体之事项,国广环球传媒控
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国广环球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142,300,244 股)出席会
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其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情况:
    同 意 27,458,8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20.2172%;反对 5,787,0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4.2608%;弃权 102,573,4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75.52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
    同 意 27,458,8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2.5635%;反对 5,78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004%;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丽、高少艾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所有提案。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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