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集团: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5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3 月 12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30 日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贸易之窗
29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公 司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汪方怀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249,394,7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2.48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2,391,544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7.12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107,003,19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5.35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4,533,0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22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1,300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0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4,441,755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222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部分董事、监事因与其他工作安排时间冲突,未能出席本次会议;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表决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 意 249,198,3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212%;反对 19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336,65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5.6674%;反对 19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3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 意 249,198,3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212%;反对 19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
司广播广告业务经营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涉及交易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
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之间调整广播广告业务
经营权的关联交易,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广环球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所持表决
权股份数量 142,300,244 股)出席会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
行表决时,其回避表决。
-3-
投票表决情况:
同 意 106,712,49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6433%;反对 382,0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151,05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1.5730%;反对 38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丽、高少艾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所有提案。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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