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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闻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3-03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6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华闻集团”)及控股子公司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
音智能”)为车音智能控股子公司成都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成都车音”)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双流分行”)向成都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空港科创”)贷款8,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两年),车音智能的股东拉萨子栋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子栋科技”)、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拉萨
鼎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金实业”)分别以贷款
金额的34.56%、5.44%为限为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车音智能
为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8月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8000万元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2021年8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车音智能继续为该笔委托贷款(展
期一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两年),同时,子栋科
技、鼎金实业、车音智能继续为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该事项


                            -1-
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5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80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8000
万元委托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2022年8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车音智能继续为该笔剩余委托贷
款7,300万元(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
证期限为两年),同时,子栋科技、鼎金实业、车音智能继续为公司
的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23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
公司委托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关
于为 控 股 子公 司 委托 贷 款 提供 担 保的 进 展 公告 》 (公 告 编 号:
2022-040)。
    该笔委托贷款尚未偿还的本金余额5,970万元,经各方充分、友
好协商,已达成相关还款方案,将剩余应还款总金额调整为7,000万
元(含本金及利息等)并作出还款安排,公司及车音智能继续为该等
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子栋科技、鼎金实业、车音智能
继续为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新增沈嘉鑫为公司的保证担保提
供反担保。现将该担保事项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及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成都车音已全额使用该笔委托贷款,
利率为 6.00%,并已偿还部分委托贷款本金 2,030 万元,尚未偿还的
委托贷款本金余额 5,970 万元。经成都车音、公司、车音智能与空港
科创充分、友好协商,已达成相关还款方案,将剩余应还款总金额调
整为 7,000 万元(包含剩余本金 5,970 万元及其对应的利息、罚息、
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合计 1,030 万元)并作出还款安排,公司及车
音智能继续为该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车音智能其他
                                 -2-
股东子栋科技、鼎金实业分别以该等债务的 34.56%、5.44%为限继续
为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车音智能继续为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
全额反担保,新增成都车音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沈嘉鑫为
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次还款方案并继续提供保证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披露,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批准了《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债务继续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成都车音、
车音智能与空港科创达成相关还款方案,将成都车音已签署的贷款合
同、展期合同及延期还本付息合同项下剩余应还款总金额调整为
7,000 万元(包含剩余本金 5,970 万元及其对应的利息、罚息、违约
金及所有其他费用合计 1,030 万元)并作出还款安排,公司及车音智
能继续为该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子栋科技、鼎金实
业、车音智能继续为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新增沈嘉鑫为公司
的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本次保证担保的相关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三、债权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金河路四段 220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杜昔航
    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5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期限:2005 年 12 月 3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7826801424
    经营范围:融资、投资的管理服务及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
                             -3-
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产管理及咨
询;园区的开发建设与管理;文化项目、体育项目、旅游项目(含游
乐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成都空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00         100.00

       空港科创与公司的关系:空港科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空港科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
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怡心街道华府大道四段 777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嘉鑫
       注册资本:8,14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9 年 11 月 27 日
       经营期限:2019 年 11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6MA69AHCG4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制
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
能机器人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
询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
开发;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通讯
设备销售;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

                                     -4-
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
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
芯片及产品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代驾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协同双流区人民政府在当地投资建设车联网项目,从
事汽车电子信息互联网产业基础应用、创新技术研究和研发成果产业
化工作。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900.00             84.77
  2      海南省农旅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240.00             15.23
                 合计                         8,140.00            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成都车音经审计的财务指标如下:资
产总额 16,318.64 万元,负债总额 13,605.0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
额 8,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3,377.2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3.37%),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663.23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13,018.22 万元,利润总额-1,548.06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1,455.54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成都车音未经审计的财务指标如下:
资产总额 13,303.82 万元,负债总额 8,761.83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
额 5,97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683.1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5.86%,扣除本次还款事项所涉及的委托贷款剩余本金金额后计算的
资产负债率为 38.07%),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541.98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907.49 万元,利润总额-2,602.81 万元,归属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17.79 万元。
       截至目前,成都车音未有或有事项发生,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

                                    -5-
与仲裁事项。
       成都车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子栋科技
       企业名称:拉萨子栋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北环福江家园
3 栋 3307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苏赶上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26 日
       经营期限:2006 年 12 月 2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6627756N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智能产品的技
术开发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曲思霖                      102.24             81.79

  2                黄进峰                       22.76             18.21

                 合计                          125.00            100.00

       子栋科技与公司的关系:子栋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子栋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鼎金实业
       企业名称: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


                                -6-
       住所、办公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东区西一路以西城关花园
公寓楼西一排一栋 7F3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花兰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1 日
       经营期限:201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33 年 12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00064687622A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
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
销售;橡胶制品的销售;影视策划;进出口贸易;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旅游产业项目规划、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金正源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0.00             90.00
  2       北京新智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             10.00
                 合计                              100.00            100.00

       鼎金实业的控股股东金正源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正源”)无实际控制人,其第一大股东为无锡天地源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其 40.00%股权,顶屹(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35.00%
股权,马鞍山悦洋咨询策划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8.00%
股权,北京长和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7.00%股权。
       鼎金实业与公司的关系:2018 年 11 月 19 日,和平财富控股有
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50%的股
权转让给和融浙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融浙联”)的全资子
公司拉萨融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该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而,无锡天地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无锡金
铃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锡金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和平联

                                       -7-
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40%股权,无锡和平联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和融浙联 30%股权;无锡天地源投资有限公司还持有鼎金实业的控股
股东金正源 40%股权。另外,和融浙联的董事王政先生还担任金正源
的法定代表人兼副董事长、总裁。故鼎金实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鼎金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车音智能
    企业名称: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 6 号科技园工业大厦东
606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雨农
    注册资本:6,010.5994 万元
    成立时间:2008 年 11 月 3 日
    经营期限:2008 年 11 月 3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0388669N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销
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
业务;经营电子商务;汽车用品销售,汽车租赁服务;汽车销售。文
化活动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
研;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日用品、花卉、电子产品、工艺
品(象牙制品除外)、皮革制品(不含野生动物皮张)、服装、鞋帽、
玩具、钟表、眼镜、文具用品、摄影器材、体育用品、家具(不从事
实体店铺经营)、家用电器、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部件、汽车装饰品、橡塑制品、轮胎、
润滑油、摩托车配件、黄金制品、白银制品(不含银币)、珠宝首饰、
化妆品、通讯设备、I 类医疗器械、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不从事
实体店铺经营);从事广告业务,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
网信息服务)(凭经营许可编号 B2-20180081 经营,有效期至 2023
                             -8-
年 1 月 9 月)。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华闻集团                  货币          1,875.3070        31.2000
  2      海南省农旅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1,731.0555        28.8000
  3               子栋科技                  货币          1,655.1328        27.5369
  4               鼎金实业                  货币            327.0042         5.4405
  5                王力劭                   货币            211.0500         3.5113
  6                 曾辉                    货币            211.0500         3.5113
                      合计                                6,010.5994         100.00

       车音智能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省农旅文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车音智能 60%股权,车音智能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
       经查询,车音智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
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四)沈嘉鑫
       姓名:沈嘉鑫
       身份证号:P7******
       中国香港公民,系依据中国香港法律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
人,拥有订立并履行协议的全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
力,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主要协议内容
       (一)成都车音、公司、车音智能与空港科创于 2023 年 3 月 2
日签署的《还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以下“华闻集团”称为“保证
人 1”;“车音智能”称为“保证人 2”,“华闻集团”“车音智能”
合称“保证人”;“成都车音”称为“借款人”;“空港科创”称为
“委托人”):
       1.各方通过债务重组,经协商一致,确认委托人将借款人于贷
款合同、展期合同及延期还本付息合同(以下合称“原贷款合同”)
项下剩余应还款总金额调整为人民币 7,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仟
                                        -9-
万元整),包含:(1)借款人剩余未偿还的委托贷款本金 5,970 万
元;(2)委托贷款本金 5,970 万元对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所
有其他费用合计 1,030 万元。委托人同意,在借款人、保证人如约履
行本协议的情况下,不再另行计算并收取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费用。
    2.各方确认,本协议项下 7,000 万元按照相关计划分期偿还。
    任意一期还款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任意一方向借款人在交通银
行双流分行的委托贷款还款账户支付,并由交通银行双流分行完成还
款操作。
    3.保证人作为原保证合同、展期保证合同和延期还本付息合同
项下的担保人,同意继续为本协议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同时保证人 1 提供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提供担保的有
效决议,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及时披露;保证人 2 提
供公司股东会有效决议。如借款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第 1 条和第 2 条约
定如期偿还每期债务的,委托人有权选择要求保证人 1 和保证人 2 同
时或单独履行保证责任(即代借款人还款)。
    4.本协议第 1 条所述 7,000 万元债务按期清偿完毕或保证人保
证责任履行完毕后,各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了结,委托人或贷款人
均不得基于原贷款合同、原保证合同、展期合同、展期保证合同和延
期还本付息合同再行要求借款人或保证人支付任何费用。各方同意借
款人和保证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借款人在交通银行双流分行的委托
贷款还款账户所支付的资金,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比例以银行系统分配
为准。
    5.若借款人未按本协议之约定足额清偿任意一期债务的,委托
人有权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且本协议自借款
人和保证人收到书面通知之日即视为解除。借款人、保证人承诺本协
议解除后按照原《公司客户委托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合同》(合同编号:
成交银 2022 年委延字 300001 号)约定的全部内容履行还款及承担保
证责任。
                            -10-
    6.本协议的生效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件,即:(1)保证人 1 提
供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提供担保的有效决议,并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及时披露;保证人 2 提供公司股东会有效决
议;(2)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公司与子栋科技、鼎金实业、车音智能于 2023 年 3 月 2
日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以下“华闻集团”称为
“担保人”;“子栋科技”称为“反担保人 1”,“鼎金实业”称为
“反担保人 2”,“车音智能”称为“反担保人 3”,“子栋科技”
“鼎金实业”“车音智能”合称“反担保人”;“成都车音”称为“借
款人”;“空港科创”称为“委托人”):
    1.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1)反担保人 1、反担保人 2 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担保人
依据原保证合同和延期还本付息合同(包括后续经原贷款合同各方签
署生效的《还款协议》或各方达成的其他书面文件(如有),下同)
之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或其他责任而向委托人实际支付的款项(包括但
不限于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或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委托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其他费用,下同)
的 40%。
    (2)反担保人 3 所担保主债权金额为:担保人依据原保证合同
和延期还本付息合同之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或其他责任而向委托人实
际支付的款项。
    2.保证方式
    (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反担保人 1 和反担保人 2 内部承担按份共同保证责任。其
中,就反担保人所担保债权而言,反担保人 1 就约定的主债权中
34.56%的部分进行担保,反担保人 2 就约定的主债权中 5.44%的部分
进行担保。
    (3)反担保人 3 就约定的主债权全额向担保人承担反担保保证
责任。
                            -11-
    3.保证范围
    (1)反担保人 1 和反担保人 2 反担保的范围包括担保人依据原
保证合同和延期还本付息合同之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或其他责任而向
委托人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所产生的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担保人向借款人追偿和实现反担保权利(本条所述
“反担保权利”包括担保人于本合同项下享有的反担保权利及担保人
对为本合同项下主债权提供反担保的其他方(如有)享有的反担保权
利,下同)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
调查取证费、公证费等)之和的 40%。
    (2)反担保人 3 反担保的范围包括担保人依据原保证合同和延
期还本付息合同之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或其他责任而向委托人实际支
付的款项,以及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所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担保人向借款人追偿和实现反担保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等)。
    4.保证期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人依据原保证合同
和延期还本付息合同之约定实际承担保证责任或其他责任之次日起
两年。如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期承担保证责任和其他责任的,则前述保
证期间自最后一期保证责任或其他责任履行完毕后的次日起算。
    5.违约责任
    (1)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
反担保义务(即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
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
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
各自反担保相应额度内赔偿担保人因承担保证责任和其他责任向委
托人实际支付的全部款项,以及担保人向借款人与为本合同项下主债
权提供反担保的其他方(如有)追偿和解决本合同争议所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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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
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 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相关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
    ②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
提供担保的情形;
    ③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④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3)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关规定,担保人有权
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
行为。
    6.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持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
清偿原贷款合同或后续经原贷款合同各方签署生效的《还款协议》或
其他书面文件(如有)约定的全部债务,或反担保人于本反担保保证
合同中的全部反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与沈嘉鑫于 2023 年 3 月 2 日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
同》主要内容如下(以下“华闻集团”称为“担保人”;“沈嘉鑫”
称为“反担保人”):
    1.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反担保人所担保主债权金额为:
    担保人依据原保证合同和延期还本付息合同(包括后续经原贷款
合同各方签署生效的《还款协议》或各方达成的其他书面文件(如有),
下同)之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或其他责任而向委托人实际支付的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或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委托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其他费
用,下同)。
                            -13-
    2.保证方式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反担保人反担保的范围包括担保人依据原保证合同和延期还本
付息合同之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或其他责任而向委托人实际支付的款
项,以及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所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担保人向借款人追偿和实现反担保权利(本条所述“反担保权利”包
括担保人于本合同项下享有的反担保权利及担保人对为本合同项下
主债权提供反担保的其他方(如有)享有的反担保权利)所产生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等)。
    4.保证期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人依据原保证合同
和延期还本付息合同之约定实际承担保证责任或其他责任之次日起
两年。如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期承担保证责任和其他责任的,则前述保
证期间自最后一期保证责任或其他责任履行完毕后的次日起算。
    5.违约责任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给担保人造成直接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
赔偿责任,即:赔偿担保人因承担保证责任和其他责任向委托人实际
支付的全部款项,以及担保人向借款人与为本合同项下主债权提供反
担保的其他方(如有)追偿和解决本合同争议所产生的费用(仅限于
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费或保全服务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
和执行费)。
    6.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签字并捺印、担保人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持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
清偿原贷款合同或后续经原贷款合同各方签署生效的《还款协议》或
其他书面文件(如有)约定的全部债务,或反担保人于本反担保保证
合同中的全部反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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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与空港科创达成还款方案,由公司及车音智能为成都车音相
关债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车音智能其他股东子栋
科技、鼎金实业分别以该等债务的 34.56%、5.44%为限继续为公司的
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由车音智能继续为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全额反
担保,由沈嘉鑫为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32,0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74,909.00 万元,均为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
产 274,318.21 万元的 27.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0.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净资产 274,318.21 万元的 0.00%。截至目前,公司需承担担保责
任的事项如下:(1)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车音智能向梁海燕借入资金
事项已达成和解方案,车音智能尚未向梁海燕偿还借款利息 177.87
万元;(2)由公司及车音智能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车音智能向杨贰
珠借入资金余额 3,500.00 万元(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100.00 万
元)及相关利息尚未偿还。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
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成都车音、车音智能、子栋科技、鼎金实业、空港科创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沈嘉鑫身份证复印件;
    (三)成都车音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2 年度财务报表;
    (四)还款协议;
    (五)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