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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闻集团: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7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
贸易之窗 29 楼会议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 号)
的规定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额度为 35,400 万元,
累计担保总余额为 80,649 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三亚凤凰岭
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海南华闻金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山南华闻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华闻民享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丰泽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南省文创旅游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车音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
用的需要,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9.11%;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相关事
项符合证监会公告[2021]15 号文和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文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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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
       二、关于 2022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方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文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
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2022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
和关联方交易等问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
的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他关联方的其他
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业务委托经营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
       2.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是正常的资金借
用和日常资金调拨所致,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和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关联交易遵循“公
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及因关联交易产
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独立意见
       鉴于 2022 年度公司实现的利润为负数,为了确保公司拥有资金
投资新项目或支持现有业务,以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另外考虑到
公司目前盈利能力、股本规模等原因,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该决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   2-
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
稳健、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 2022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五、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依据独立判断,现就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之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所核销
坏账已全额计提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3.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同时督促管理层采取措施,继续
追索本次核销的账款。
    六、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认真阅读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
度及其执行情况,我们认为:
    1.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
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关注资金管理、投融资管
理、采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担保
业务管理、关联交易、子公司管理和财务报告等领域,评价的依据和


                             -   3-
范围合理。
     2.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运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管理现状。
     七、关于 2022 年度经营班子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经认真审阅,本次对经营班子目标管
理责任书考核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奖惩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考核符
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实际情况和董事会审议批准并签订的《2022 年
度经营班子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八、关于签订《2023 年度经营班子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签订《2023 年度经营班子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议案”相关内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2023 年度
经营班子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符
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 2023 年度经营预测情况,符合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
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增强经营班子的责任感,激励经营班子的积
极性,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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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有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陈建根                田迎春              孔大路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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