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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水渔业: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1-14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04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

的需要,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3)成立日期: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

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变更为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4)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5)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6)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

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

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

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资质情况: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

NO 0011854)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相关审计业务是否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否 公司本次审计业务

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总部执行。

    (9)历史沿革: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

为中国审计事务所,成立于 1988 年 8 月,系隶属于审计署的司局级

事业单位,1999 年脱钩改制并更名为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原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身分别为隶属于云南省财政厅

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1983 年成立)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1993 年成立)。2003 年两所合并,变更名称为中审亚太会

                              2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国内从业历史较长和较早取得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 月 18 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目前合伙人数量:38 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6 人,较 2018 年末注册会计

师人数净增加 85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83

人。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近 1,600 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业务收入:36,323.14 万元

    2019 年度净资产金额:2,960.32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业务客户家数 13 家(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 IPO 公司户数),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收入 1,223.00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

地产业、综合、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等;资产均值 184.25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5,526.64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3
     中审亚太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

行业自律处分。
                                                   行政监
序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                                     行政监管措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管措施
号   号                                                     施日期
                                                   机关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                            北京证
1                         及注册会计师李敏、周燕            2017-3-14
     监管措施决定书                                监局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2017〕37 号
                          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                            山东证
2                         及注册会计师何夕灵、曾            2018-01-04
     监管措施决定书                                监局
                          凡超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2018〕1 号
                          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
     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黑龙江
3                                                           2018-01-16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证监局
     〔2018〕3 号         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
     员会浙证监管局行政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证
4                                                           2018-10-31
     监管措施决定书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监局
     〔2018〕72 号        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
                                                   深圳证
5    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7-16
                                                   监局
     监管措施决定书       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胡

                                   4
    〔2020〕130 号   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
                     决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过多家大型中央

企业、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

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江涛,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过多家大型

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复核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

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曾负责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田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无兼职

情况。

    项目负责人、拟签字会计师:冯建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

过多家大中型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

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曾负责中水渔业、中牧股份、

鑫茂科技和百利电气等上市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无兼

职情况。

    拟签字会计师:闫振华,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参与过多家

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决算审计及专项审计业务。具

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5
    上述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无诚信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综合考虑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情况、上市公司目

前资产规模、事务所人员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为 54 万元,其中财务报

表审计费用为 36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8 万元,与上期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审众环”),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切实履行了审

计机构的职责。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提议拟变更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管理层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

了沟通和协商,原审计机构已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中审

众环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中审亚太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资格,能够保障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意聘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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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亚太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慎的事前审查,

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要

求,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聘

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3.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

计业务,共计审计费用 54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36 万元,内控审

计费用 18 万元,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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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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