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08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数量为 46,403,712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2.68%; 2.本次限售股份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限为 6 个月;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 4.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涉及 4 名股东,证券账户总数为 55 户。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668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基金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共计 4 名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总计 46,403,712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7.44 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 6 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变更为 1 365,858,712 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 司 总 股 本 为 365,858,712 股 , 其 中 :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为 46,439,3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9%;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19,419,3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3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序号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 1 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本次非 严格履行承诺,不存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 在违背相关承诺的 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3 UBS AG 情形。 进行转让。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6,403,71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12.6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 名,证券账户总数为 55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具体如下: 2 持有限售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 1 20,881,670 5.71% 20,881,670 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883,990 4.07% 14,883,990 3 UBS AG 6,148,491 1.68% 6,148,491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89,561 1.23% 4,489,561 注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等合计持有公司 限售股份为 14,883,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7%; 注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等合计持有公司 限售股份为 4,489,5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 五、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别 增加(股) 减少(股) (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一、有限 售条件 46,439,337 12.69% 0 46,403,712 35,625 0.01% 股份 二、无限 售条件 319,419,375 87.31% 46,403,712 0 365,823,087 99.99% 股份 三、股份 365,858,712 100.00% 46,403,712 46,403,712 365,858,712 100.00% 总数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对中水渔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股东限售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限售股份上 3 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因此,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中水渔业本次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