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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水渔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2023-02-24  

                        证券代码: 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23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水
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下发的《关
于核准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668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860 万股新股。
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403,712 股,发
行价为每股 8.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7.44 元,扣
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197,605.7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388,802,391.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全部
到位,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42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中水集团远

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

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远街支行

(以下简称“建行华远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科

院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北京农科院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商行总行营业部”)开设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分别与建行西单支行、交行北京农科院支行、农商行总行

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公司 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中水海洋食品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浦西支行)。专项

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及其它相关事宜。9 月 23 日,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浙江中水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

山普陀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的三房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

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账户开立时间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专项用途        截止12月31日账户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     2022年5月26日 限公司北京华远街支     1105 0137 5200 0000 084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款                3,271.22     总账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
 2     2022年5月26日 限公司北京华远街支     1105 0137 5200 0000 0843                                            70.78    分账户1
                                                                                   专款
                     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     2022年5月31日                        1100 6043 5013 0036 1458 7       补充流动资金款                  3,908.51    分账户2
                       司北京农科院支行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
                                                                         更新改造金枪鱼钓船项目
 4     2022年6月1日    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   2000 0002 0422 8                                           81,409,373.12     分账户3
                                                                                   专款
                       部


                                                                         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5     2022年9月1日                         33050170615100000386-0002    专款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160,135,121.47     专项账户
                       限公司舟山浦西支行
                                                                                   用




         募集资金总账户 6 月 16 日到账金额 391,999,997.44 元(总收款

账户款项到账后全部划转至其他三个专项账户) ,其中监管范围内募

集资金专户用于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88,802,391.68 元(另
3,197,605.76 元为资金到账时尚未支付完毕的验资费、发行费用及

相关税费,截至 12 月底已从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中全部转出(含已实

际支付及待付),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均为年底结息余额)。2022

年 9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水海洋食品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仅用于公司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专款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9 月 9 日此专户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远街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转入研发募集资金 160,004,953.33 元作为账户初始金

额。

       (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和原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主要情况

       2022 年度内变更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金枪鱼研发

加工中心项目”,上述项目原计划由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现拟将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水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此次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年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舟山当地的实

施,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

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已于 9 月 8 日出具核查意见,该变更事项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 截至本季度末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截至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1) 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第四季度实际发生项目支出
76.50 万元。该项目全年累计发生投入金额 76.55 万元(含专户转款

手续费);

       (2)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 第 四 季 度 实 际 发 生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款

2,962.22 万元。该项目全年累计发生投入金额 10,680.24 万元(含

专户转款手续费),该项目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3) 更新改造金枪鱼钓船项目:第四季度实际发生支付更新建

造 5 艘 40.60 米金枪鱼钓船项目及大修改造 10 艘金枪鱼钓船项目款

2,414.77 万元。该项目全年累计发生投入金额 4,128.07 万元(含专

户转款手续费)。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                     38,880.24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3+4+5                   14,884.86

其中:1、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                  3                         76.55

       2、补充流动资金                           4                     10,680.24

       3、更新改造17艘金枪鱼钓船项目             5                      4,128.07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6                           -

累计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余额                     7                        159.79

2 0 2 2 年1 2 月3 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1-2-6+7                24,155.17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审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放募集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于募集资

金投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

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投资

决议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同意

在不影响公司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非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放,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可在 2.5 亿元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到期

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

选,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监事会亦对该项进行审议并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独立核查

意见。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

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合同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具体

操作由公司财务资金部负责,并建立台账。公司已对此协定存款进行

了投资风险分析并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此次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及募集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

金投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及协定存款方式,可以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本公司已按《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