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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水渔业: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公告2023-03-28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27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渔业”、“公司”)

参股子公司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农保险”)拟

通过非公开定向募资方式进行增资扩股(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增发不超过 15 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拟定为每股人
民币 1.7 元,募集资金不超过 25.5 亿元人民币,增资扩股的募资对

象为其现有股东以及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增资对象将以自有货币方

式出资。公司相关关联主体已确认不参与本次增资认购事宜。根据《公

司法》和华农保险《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作为华农保险持股

11%的现有股东,放弃华农保险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长宗文峰先生任华农保险董事一职,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

     3.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关联董事宗文峰先生、董恩和先生和周紫雨先生已回避表

                                  1
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7 条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4.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华农保险基本情况

      华农保险是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

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3980F

 住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五路 57 号 2 座 3201-14 室

 法定代表人         苏如春

 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2)华农保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4,200.00       4.20%
                                    2
  2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200.00          4.20%

  3       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                         4,700.00          4.70%
  4       大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4,160.00          4.16%
  5       北京海丰船务运输公司                           2,640.00          2.64%

  6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                                 550.00          0.55%
  7       云南金志农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8,300.00         18.30%
  8       北京汇欣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500.00         19.50%

  9       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
  10      西部同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9,000.00         19.00%

  11      杭州余杭金鑫外贸有限公司                       2,750.00          2.75%

                   合计                           100,000.00            100.00%

      注:中水渔业及其子公司大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丰船务运输公司合
计持有华农保险11%股权。

       (3)华农保险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5,480.81                   483,031.24
负债总额                                   326,791.04                385,607.66
净资产                                      98,689.76                 97,423.58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8,739.04                356,985.39
营业利润                                     1,677.51                 -2,004.76
净利润                                       1,482.13                  1,650.03
   注:华农保险 2021 年财务报告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00547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农保险 2022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华农保险持股 11%的股东,放弃华农保险本次增资的优

先认购权。
                                       3
    四、放弃权利的原因和影响

    1.根据测算,华农保险本次增资扩股如按最大股份量发行实施完

毕后,华农保险注册资本将由 10 亿元增至 25 亿元,公司合计对其持

股比例将由 11%下降至 4.4%,被动稀释约 6.6%(实际降低比例将视

华农保险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确定)。

    2.公司放弃华农保险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是基于公司整体经

营发展情况及业务规划而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华农保险本次增资后仍是中水渔业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放弃对华农保

险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52 万元。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均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4
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宗文峰先生、董恩和先生和周紫雨先生已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目前生产情况以及资金安排,同意公

司放弃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提供了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解释了必要性,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放弃参股子公司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资优先

认购权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及经营规划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经营方针,

                              5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优

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关联交易概述表;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