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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水渔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23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41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水集团远

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舟渔公司”)持有的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制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舟渔制品”)100%股权和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
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远洋”)51.19%股权,购买中国农业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发集团”)持有的农发远洋 20.89%
股权,购买中国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公司”)持有的中渔
环球海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渔环球”,中渔环球与农
发远洋、舟渔制品合称“标的公司”)5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
后,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备实施重大资产购买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农发集团、中水公司、舟渔公司。
     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中国农发集团持有的农发远洋 20.89%的
股权、舟渔公司持有的农发远洋 51.19%的股权、舟渔公司持有的舟渔
制品 100%的股权、中水公司持有的中渔环球 51%的股权。
     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之国资管理机构备案的标的资产
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
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股权所涉及的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同华评报字(2023)
第 040762 号),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农发远洋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53,052.19 万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已
经中国农发集团备案。经各方协商并以前述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农发远洋 72.08%股权的转让对价为 38,238.99 万元,其中,中水渔
业应向中国农发集团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11,083.15 万元,中水渔
业应向舟渔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27,155.84 万元。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
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股权所涉及的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制品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
040750 号),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舟渔制品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26,963 万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已经中
国农发集团备案。经各方协商并以前述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舟
渔制品 100%股权的转让对价为 26,963 万元。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
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股权所涉及的中渔环球海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 040763
号),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渔环球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值为 219,340.98 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中国农发集团备案。
双方同意以此为基础,并考虑中渔环球在评估基准日后向中水公司分
红 11,000 万元的情况,协商确定中渔环球 51%股权的转让对价按照
以下公式计算:中渔环球 51%股权价值=(《评估报告》载明的中渔环
球 100%股权的评估值-中渔环球在评估基准日后向中水公司分红金额)
×51%。基于上述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中渔环球 51%股权的转让对价为
106,253.90 万元。
    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以现金形式支付,在标的股权过户登记至受
让方名下(即标的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
全部现金对价。
    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公司在重组过渡期内所产生的损益,按照以下约定享有和承
担:
    因农发远洋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方法,
各方同意,农发远洋在重组过渡期内的损益(指在重组过渡期内因盈
利或亏损导致的农发远洋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增加
或减少)由中国农发集团和舟渔公司按照本次股权转让前持有的农发
远洋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因舟渔制品除部分商标及专利技术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外,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仍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方法,双方同意,舟渔
制品在重组过渡期内的损益(指在重组过渡期内因盈利或亏损导致的
舟渔制品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增加或减少)由舟渔公
司享有或承担。
    因除北京中水海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水海龙”)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外,中渔环球母公司及除
中水海龙外的其他下属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均采用资产基础法作
为评估方法,双方同意,中水海龙在重组过渡期内的盈利由中水渔业
享有、亏损由中水公司承担,中渔环球母公司及除中水海龙外的其他
下属企业在重组过渡期内的损益由中水公司按照本次股权转让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公司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中水海龙在重组过渡
期内的损益指在重组过渡期内因盈利或亏损导致的中水海龙单体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增加或减少;中渔环球在重组过渡期内
的损益指减去中水海龙在重组过渡期内的损益值后,因盈利或亏损导
致的中渔环球在重组过渡期内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增加或减少。
    各方同意由中水渔业决定并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
构对标的公司在重组过渡期实现的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
项审计报告》,交易对方应予配合,审计费用由中水渔业承担。标的
公司在重组过渡期间实现的损益情况以前述《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各方应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2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完成过
渡期间损益的支付。
    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标的资产利润补偿安排

    就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中水海龙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舟渔制品的
商标及专利技术(以下简称“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在本次
交易实施完毕后三个会计年度内的盈利情况,公司已与相关交易对方
签订了明确可行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该等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标
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利润数/收入金额不足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利
润数/收入金额的,在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
机构审计确认差额后,由相关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以相关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就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
产获得的交易对价为限。
    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标的资产过户安排及违约责任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协议生效条件全部成就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资产变更至
公司名下的登记手续。标的资产交割日为由交易相关方共同以书面方
式确定的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标的股权的日期。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次交易协议约定但不足以导致本次交易协
议无法履行,则各方应保证继续履行,但本次交易协议另有约定的除
外。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的相应
的直接经济损失,对于直接经济损失以外的其他任何损失,违约方均
不负赔偿责任。违约方不得就其承担的违约责任向标的公司寻求赔偿
或补偿。
    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
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
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农发集团,未发生变化,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
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同时,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农发集团,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 市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国农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舟渔公司、中水公司为中国农发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编制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水
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组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所涉及的权利义务,保护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
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进行了审慎分
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水集团
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
说明》。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专业评估机构,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
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

评估报告的议案》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标的公司分别编制了 2021 年
度、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告,
上述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相应出具《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分别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上述报告,
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

项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摊薄
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拟采取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
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说明》。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
备、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水集
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有序、高效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的有关事
宜。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
大会同意在董事会获得上述授权后,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
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会授权人士行使,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
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该等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生效。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托管协议的议案》
    中水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中水公司在将中渔环
球的控股权转让给公司之后,仍保留部分暂时无法注入公司的远洋渔
业业务(以下简称“远洋渔业业务”),与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
为避免中水公司与公司在金枪鱼业务上的同业竞争,中水公司与公司
及其他有关方已经在 2022 年 6 月签署了《托管协议》。为进一步避免
在其他远洋渔业业务上的同业竞争,中水公司决定将其拥有的相关资
产及项目托管给公司,并与公司就此事宜签订托管协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与关联方签订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 6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本数)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交
易对价,贷款总额、期限和利率等具体事项最终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
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申请银行贷款和
资金拨付等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
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事

宜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交易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确
定公司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并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公司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应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等。
    本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募集资金转出专户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8.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拟将“更新建造合计 17 艘金枪鱼钓船项目”和“金枪鱼研
发加工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 1-9、议案 11、议案 14 发表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 1-9、议案 11、议案 14、议案 17、议
案 18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中
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及《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
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
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