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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水渔业: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3-05-23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
                 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水产舟山海

洋渔业制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

限公司 51.19%股权,购买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农

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20.89%股权,购买中国水产有限

公司持有的中渔环球海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51.0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

慎分析,认为: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公司股权,不涉及因本次交易新增立

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

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

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已在《重组报告书

(草案)》中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

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

让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拥有标的公司的控股权。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

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

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各项条

件。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