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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铝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3-26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云

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18

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董事会认

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

部、云铝文山铝业、云铝润鑫、云铝涌鑫、云铝泽鑫、云铝淯鑫、

阳宗海分公司、云铝源鑫、云铝浩鑫、云铝汇鑫、云铝绿源慧邦、

云铝物流、云铝海鑫、云铝溢鑫、亚能碳资产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的单位占比如下: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8.31%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7.64%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

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人力资源、社会责

任、标准化、安全环保、企业文化、风险管理、文件记录、生产

管理、质量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套期保值、国际贸易、

投资管理、筹资管理、资金活动、工程项目、资产管理、财务报

告、全面预算管理、成本与费用、合同管理、证券事务管理、资

源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行政、治安消防、

对各企业决策管控、内部信息管理、信息化系统、内部审计、内

控自我评价、反舞弊与内部举报等三十八个管理程序;重点关注

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现金流风险、环保风险、安全风险、市

场价格风险、工程建设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评

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严重程度评估标
                                            定量标准
            准
        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错报超过上年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的 10%
        重要缺陷           财务报告错报超过上年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的 5%
                           财务报告错报不超过上年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的
       一般缺陷
                           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严重程度评估标准                    定性标准
                           1)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
                           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
                           2)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
                           3)公司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和内部审计机
        重大缺陷
                           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
                           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等情况时,认定为
                           重大缺陷。
                           1)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
                           品交易和处置产权/股权、关联交易造成经济损
                           失;
                           2)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
        重要缺陷           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3)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始
                           凭证,造成经济损失;
                           4)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规定设立“小
                           金库”等情况,认定为重要缺陷。
                           1)可能有财务信息错报,但只对信息准确性有轻
        一般缺陷           微影响,不会影响使用者的判断;
                           2)外部审计中非重要的发现。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严重程度评估标准                     定量标准
                           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超过上年经审计的合并净
        重大缺陷
                           资产的 5%
                           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超过上年经审计的合并净
        重要缺陷
                           资产的 1%
                           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不超过上年经审计的合并
        一般缺陷
                           净资产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严重程度评估标准                    定性标准
                           1)董事会(类似权力机构)及其专业委员、监事
                           会、经理层职责权限、任职资格和议事规则缺乏
                           明确规定,或未按照权限和职责履行;
                           2)因决策程序不科学、不合理,导致发展战略或
                           决策出现重大失误;
                           3)公司投资、采购、销售、财务等重要业务缺乏
        重大缺陷
                           控制或内部控制系统整体失效;
                           4)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重大环境
                           污染等问题,引起政府或监管机构调查或引发诉
                           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严重受损;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
                           陷未得到整改。
                           1)重要业务未遵守政策要求,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
                           务和关键风险领域,不能实现控制目标;
                           3)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对外信息披露未
        重要缺陷           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
                           罚;
                           4)合同履行不利、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利,
                           导致经济纠纷或法律诉讼,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的同时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和信誉。
        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在日常运行中,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
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

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