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铝股份: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1-09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星期五)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续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
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
高级管理人员续聘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续聘丁吉林先生为公司总裁,续聘路增进先生、陈德斌先生
为公司高级副总裁,续聘宁德纲先生、苏其军先生、杨叶伟先生、周
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续聘唐正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鲍卉芳 汪 涛 杨继伟 施 哲
2021 年 1 月 8 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星期五)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审阅了《关于短
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
我们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含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此次将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短期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三、同意公司使用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
鲍卉芳 汪 涛 杨继伟 施 哲
2021 年 1 月 8 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制订<2021 年 1 月 11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国内期货套期
保值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星期五)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2021年1月11日—2021年3月31日国内期
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指定相关部门评估投
资风险,分析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制定的套期保值计划符
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业务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情况。
二、所采取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鲍卉芳 汪 涛 杨继伟 施 哲
2021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