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铝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西卜)2021-03-23
云铝股份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西卜)
本人作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0 年任职期间,认真负
责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并履行义务,全面掌握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并以谨慎的态度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心全意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9 次董事会。
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表:
本年度应 现场 以通讯方 委托
独立董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参加董事 出席 式参加 出席
事姓名 (次)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次) (次) (次)
赵西卜 9 1 8 0 0 否
本人认为,公司 2020 年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
定。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仔细的审
阅,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
并从财务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2 次,实际出席 2 次。
二、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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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铝股份
委员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本人
勤勉、尽责,利用丰富的财务、经济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报告
(一季报、半年度报告、三季报)进行了重点核查,着重关注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
情况是否与实际相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在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9 年
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关于公司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继续向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
限公司购电暨关联交易的预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拟参与竞拍
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13.5 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暨关联交易的预案》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3.在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中铝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预
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预案》(本预案须逐项审议表决)、《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预案》、《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预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
预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预案(修订)》(本预案须逐项审议表决)、《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预案》、《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预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预案(修订)》、《关于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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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预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根据审计计划,与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全面了解
公司的审计情况,关注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按照审计进度,对财务报告发表初次审阅
意见及再次审阅意见,保证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具体指引的规
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控手册和内控程序,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的实施细则》
等相关制度,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制定及其执行情况,并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
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关注公司的战略发展,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提名张正基先生、许峰
先生、丁吉林先生、路增进先生、陈德斌先生、焦云先生、郑利海先生 7 人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了
独立意见,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赵西卜
2021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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