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铝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3-22
云南铝业股份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
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
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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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
司母公司及控股的主要企业共18家。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
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3.94%,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0.20%。纳入评价范围
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决策机制、授权管理、下属企业管
控、合规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等内容;重点关注
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销售与应收、
采购物流及付款、项目管理、法律事务与合规等内容。自评
价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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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为单个缺陷认定和汇总缺
陷认定。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时,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
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单个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单个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是指对发现的每一项内部控
制缺陷进行单独认定。缺陷认定时,首先进行定性判断,然
后再进行定量判断。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定性标准主要根据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
围和特点等因素确定,判断是否属于以下任意一项情形,对
公司目标实现造成严重影响,则直接认定为重大缺陷。具体
包括以下 7 种情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舞弊行
为;重述以前披露的财务报表,更正重大财务错报;发现当
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内部控制失效而导致集团资产发生重大损失;审计委员
会和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与检查无效;关键或重
要不相容岗位未能恰当分离;信息系统的授权管理不当,可
能导致非法操作和舞弊的行为。
对于不存在合理可能性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缺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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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重要程度是否足以引起负责监督和管理企业财务报
表的相关人员注意”和“一个足够知情、有胜任能力并且客
观的人员是否会认为此缺陷为重大缺陷”两个定性判断步骤,
最终认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对于存在合理可能性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缺陷,根据可
能错报的影响程度,再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后认定缺陷等级。
缺陷可能错报的影响程度直接与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
挂钩,重要性水平一般通过经审计的企业总资产乘以 1 计
算得出。估算缺陷直接影响会计科目可能带来的错报金额,
并按照以下判断标准认定缺陷的影响程度。
重大影响:缺陷可能带来的错报金额,超过了(含)财
务报表重要性水平的 100%以上;
重要影响:缺陷可能带来的错报金额,超过了(含)财
务报表重要性水平的 60%以上,但未达到 100%;
一般影响:缺陷可能带来的错报金额,没有超过财务报
表重要性水平的 60%。
对判断结果为“重大影响”“重要影响”的内部控制缺
陷,若存在运行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或“一般缺陷”,否则认定为“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对判断结果为“一般影响”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
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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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标准主要根据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
围和特点等因素确定。出现以下 6 种任意一项情形,对企业
目标实现造成严重影响,应直接认定为重大缺陷,具体为: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严重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重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严重流失;媒体负面新
闻频现,国内外重要知名媒体发布或转载企业重大事件,引
起社会广泛关注;重要制度或管控缺失,导致内部控制系统
性失效;以前年度重大或重要缺陷未能得到及时整改。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非财务类定量标准从战略、企业经营、人员健康安全、
生态环境和企业声誉五个维度综合考虑可能或已经造成的
影响,若影响多个维度目标,则选择影响程度最大的维度目
标进行判断,具体定量标准如下:
影响 人员健康 生态环
战略目标 经营目标 企业声誉目标
程度 安全目标 境目标
对企业战略 直接经济损 失 发生安全生 企业发生 关于企业安全、环保、
目标实现有 金额超过了 财 产事故,造 特别重大 社会责任、职业道德、
重大影响,可 务报表重要 性 成 人 员 死 或重大突 经营状况等负面消息
能给企业带 水平的 100%以 亡,或造成 3 发环境事 被全国性媒体持续报
重大
来致命后果 上,对企业 日 人(含)以 件,造成 道,受到行业或监管机
影响
常运营、持 续 上重伤;或 重大不良 构关注、调查,或发生
发展有重大 影 企业存在重 影响 Ⅰ级(特大) 或Ⅱ级
响 大事故隐患 (重大)群体性事件,
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对企业战略 直接经济损失 未造成人员 企业发生 关于企业安全、环保、
目标实现有 金额超过了财 死亡,造成 较大突发 社会责任、职业道德、
较大影响, 务报表重要性 3 人以下重 环 境 事 经营状况等负面消息
可能使得企 水平的 60%,但 伤或者 3 人 件,造成 被省级媒体报道,被
重要
业战略偏离 未达到重要性 (含)以上 较大不良 省政府部门要求报
影响
既定目标, 水平的 100%, 轻伤;或企 影响 告,或发生Ⅲ级(一
但不会导致 对企业日常运 业存在一般 般)群体性事件,对
企业整体战 营、持续发展 事故隐患(A 企业声誉造成较大不
略失败 有较大影响 类) 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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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战略 直接经济损失 未造成人员 企业发生 关于企业安全、环保、
目标实现有 金额没有超过 死 亡或 重 一般突发 社会责任、职业道德、
轻微或较小 财务报表重要 伤,或造成 环 境 事 经营状况等负面消息
一般 影响,不会 性 水 平 的 3 人以下轻 件,造成 被省级以下媒体报
影响 造成战略目 60%,对企业日 伤;或企业 不良影响 道,或发生Ⅳ级信访
标偏离 常运营、持续 存在一般事 突出问题,对企业声
发展有轻微或 故隐患(B 誉造成轻微或较小损
较小影响 类) 害
说明:对判断结果为“重大影响”和“重要影响”的内部控制缺陷,若存在运行有效的补偿
性控制,则认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否则认定为“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对
判断结果为“一般影响”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认定是指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
行组合认定。汇总认定时,要将各层级同一流程的内部控制
缺陷进行汇总组合,首先进行定量判断,然后再进行定性判
断,评估对企业目标的影响。
(1)定量标准:同一流程的内部控制缺陷组合,也分
为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认定标准与单
个缺陷认定标准一致。
(2)定性标准:经过定量判断汇总认定为具有“重大
影响”和“重要影响”的内控缺陷组合还应进行定性判断,
若存在运行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则认定为“重要缺陷”或“一
般缺陷”,否则认定为“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上年度及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
缺陷。
⒉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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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
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上年度自评价共发现 62 个一般缺陷,至 2021 年 3 月末
已全部完成整改,本年度共发现 42 个一般缺陷,截止报告
日已全部整改完毕。2022 年,公司将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结合公司 2021 年度修订的内控体系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
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及时
查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有效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为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
现提供合理保证,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
大事项。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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