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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铝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涛)2023-03-22  

                                   云铝股份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汪涛)


    本人作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2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负责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并

履行义务,全面掌握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全心全

意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8 次董事会。

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表:

           本年度应    现场     以通讯方    委托
 独立董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参加董事    出席      式参加     出席
 事姓名                                             (次)       参加会议
            会次数    (次)     (次)    (次)

  汪涛        8         0          8         0        0             否

    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云铝股份《公司章

程》的规定。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对应由董事会做出的重大

决策,均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加以仔细审阅,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
作。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

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任职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5 次,实际出席 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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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中的技术专业人士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利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相关项

目提出了独立意见并进行了持续关注。报告期内,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在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补选许晶先生、郑婷女士为公司董事的预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续聘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的预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云南云铝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制定<期货套期保值计划>

的议案》、《关于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

《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年薪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 2022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解决同业

竞争问题以全资子公司云铝浩鑫 100%股权以及公司部分资产、现金等向中铝高端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

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聘任吴勇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等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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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委员,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按照《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关注公司的战略发展,履行了战略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聘任吴勇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

问,以及提名许晶先生、郑婷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提名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制

度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积极参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并对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议,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关注公司薪酬制度的制定及其执行情况,对

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任职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在过去的一年里,

公司各方面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此深表感谢。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汪涛
                                                     2023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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