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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金叶: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3-06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8-30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3月5日下
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年3月4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5日下午15:00中的
任意时间。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7 人,代表公司股
份 180,236,6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707%。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股
份 179,569,9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40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666,71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1%。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5 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股份
51,369,9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4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张
岩律师、于娜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
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延期复牌事项的议
案》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之情形。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997,0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1%;反对 239,6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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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的 0.13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30,2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335%;反对 239,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 岩       于娜娜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董事局秘书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
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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