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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金叶: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17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9-40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6 日
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8 人。董事李国桥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委托董事李璟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局主
席袁汉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李璟先生、李国桥先生因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
报告》中公司并购山西大任项目及支付保证金事项有异议,
故对该议案投反对票。
    同意 7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于金叶玉阳与云南巴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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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叶玉
阳”)与云南巴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巴菰”)
之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应当增加至公司 2019 年度日常
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
    经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叶玉阳与云南巴菰 2019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为 2000 万元。本
次关联交易增加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
额(预计)将增至 34,000 万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局提交的
《关于金叶玉阳与云南巴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
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七
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叶玉阳与云南巴
菰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符合
公司业务特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该项交易无关联董
事,无需董事回避表决,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三、《关于对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向光大银行西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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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申请 4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以下
简称“明德学院”)向光大银行西安分行申请 4000 万元人
民币综合授信;同意公司为明德学院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算)。
    由于明德学院股权结构变更工作已完成股权清算款项
的支付,公司已实际享有其100%股权(法律程序的变更需与
转设工作一并在教育部备案),故明德学院原股东西北工业
大学无需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鉴于明德学院
优良的资信和经营状况,该项担保的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明德学
院向光大银行西安分行申请 4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及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
对明德学院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
是满足明德学院经营及流动资金的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
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
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提供担保的
公告(一)》。
    四、《关于对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向浙商银行西安分
行申请 3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明德学院向浙商银行西安分行
申请 3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同意公司为明德学院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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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合
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由于明德学院股权结构变更工作已完成股权清算款项
的支付,公司已实际享有其100%股权(法律程序的变更需与
转设工作一并在教育部备案),故明德学院原股东西北工业
大学无需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鉴于明德学院
优良的资信和经营状况,该项担保的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明德学
院向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 3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及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
对明德学院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
是满足明德学院经营及流动资金的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
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
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提供担保的
公告(二)》。
   五、《关于变更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不再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
度审计机构;同意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内控工作进行审计。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人民币90万
元;内控审计费:人民币40万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变
更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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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事前审查;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
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客
观、真实,拟聘请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经审议,我们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
工作。
    该事项已经公司七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第二
次会议和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六、《关于修订〈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发布的公告(加注下划线部分为修订内容)。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全
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加注下划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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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为修订内容)。
       八、《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 日召开 2019 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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