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关于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提供担保的公告(二)2019-08-17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9-45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提供担保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以下简称“明德学院”)拟向
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 3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授信期
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该笔授信拟由陕西金叶
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因公司12个月累计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8年度净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笔授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二)成立日期:2006年06月27日
(三)住 所: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
(四)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五)开办资金:人民币311,92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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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七)业务范围:本科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
(八)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 61,161.02
万元,负债总额 30,419.62 万元,净资产 30,741.40 万元,
营业收入 16,144.35 万元,净利润 1,548.69 万元。(已经审
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 68,367.78
万元,负债总额 36,182.91 万元,净资产 32,184.87 万元,
营业收入 8,705.02 万元,净利润 1,443.46 万元。(未经审
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
由公司及明德学院根据公司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
决议的授权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局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明德学院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其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发展;由于明
德学院股权结构变更工作已完成股权清算款项的支付,公司
已实际享有其100%股权(法律程序的变更需与转设工作一并
在教育部备案),故明德学院原少数股东西北工业大学无需
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鉴于明德学院良好的资
信和经营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范围之内,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为
明德学院提供担保;在履行完毕相关审议程序后授权公司经
营层在上述额度内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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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明德学
院办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明德学院向浙商银行西安
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相关
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对明德学院的担保事
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明德学院经营
及流动资金的需求,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担保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
69,244.05 万元(含金叶印务和昆明瑞丰向集团担保 21,780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2018 年净资产的 50.8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为 2235 万元(为明德学
院在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的 3000 万元综合授信向西安投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2018 年净资产的 1.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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